違規高爾夫擊中多少“漏洞”

時間:2011-06-21 09:50   來源:人民日報
  北京西南部永定河畔,有條“高爾夫走廊”,多家球場連片分佈,最大佔地約5000畝。北京只是一個縮影,截至2010年底,全國已有近600家高爾夫球場,但正規審批通過的僅有10家左右——而這,是在國家自2004年起不斷對高爾夫球場建設下禁令的情況下發生的。

  這麼多高爾夫球場為何能如此野蠻生長?是誰給其頒發了“準生證”?

  據記者調查,大量的高爾夫球場要麼借體育公園、生態園和綠地項目建設之名通過了立項審批,要麼採取“以租代徵”的方式規避土地監管政策,獲得土地使用權開工建設。換言之,高爾夫球場建設的無序,既是繞過審批程式的結果,也是相關土地項目界定不明晰的産物。如果對高爾夫球場建設有明確的界定,對其報批建設工程有清楚的範式要求,對土地租用有嚴格的監管,那麼多高爾夫球場還能“另辟蹊徑”、還敢“暗度陳倉”嗎?從這個角度説,高爾夫球場的“準生證”,未必來自某一方,而是由於政策的針對性和效率性還不夠高,造成“借生證”氾濫。這也提醒相關部門:只有政策制定的細節愈加完善,政策落實被繞道而行的空間才會越小。

  當然,無論巧立什麼名目,偷換什麼概念,高爾夫球場作為佔地面積大、外觀明顯的大型建設項目,建成之後是藏不住的。即使繞得過事先審批,也繞不過事後監管。可為什麼就能如此明目張膽大建快上?無非兩個原因:其一,違規成本太低,即使事後有監管、有處罰,也足可用收益對衝。其二,一些地方監管部門,對高爾夫球場青睞有加,認為對抬高土地價格、吸引外來投資、提升品位形象、繁榮地方經濟等益處多多,因此對違規建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叫停球場建設和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法規政策打了折扣。

  其實,各國之所以對建設高爾夫球場設定許多限制、頒布一些禁令,原因在於:高爾夫球場不僅佔地過大,建在農村遠郊有可能侵吞基本農田,建在城中有可能瓜分公共綠地,而且作為高耗水項目,會消耗大量水資源,甚至改變區域內的生態水文狀況。由於球場裏植被結構單一,養護草坪需要大量使用各類化學用品,滲漏到土壤中還可能帶來生態污染——這筆公共利益的賬,長久利益的賬,遠比眼前看得見的那些利益,要大得多、重要得多。

  以市場角度看,高爾夫球場的“繁榮”是需求推動的結果。但這種需求絕不能通過無序的、與公共利益的爭奪而獲得滿足。無論從保障法治嚴肅的立場講,還是從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説,高爾夫球場都不能只見“繁榮”不聞監管,讓無序建設繼續下去。以各種名義準備立項開工的球場,需要緊急叫停;已建成的,應予以盤點整治。既要通過政策追罰壓住高爾夫球場的建設衝動,也要讓産權不明確的球場,向公眾開放。

  需要看到,禁令之下仍在野蠻生長的高爾夫球場,揮桿擊中的,絕不僅是生態與環境,更有政策的嚴肅與政府的公信。(徐立凡)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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