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報與瞞報一樣是對人民不負責
時間:2011-06-16 13:48 來源:新民晚報
旱澇急轉,水患“肆虐”。據新華社報道,湖南省11個市州53個縣市區361.4萬人不同程度受災。遭遇重大漫壩險情,湖南嶽陽市臨湘防汛指揮部卻在77小時後才上報,日前被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批評。
抗災有如打仗,打仗緩報軍情會貽誤戰機,甚至導致失敗,緩報災情又意味著什麼?據國家減災委辦公室統計,截至13日10時,受連續兩次強降雨襲擊影響,災害已造成105人死亡,失蹤63人。在此形勢下,出於人心功利或其他原因的任何緩報、瞞報和謊報,貽誤的不僅僅是“戰機”。災難可以奪去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卻改變不了人們抗擊災難的勇氣和決心。而比天災更可怕的,往往是人禍的魅影。在一定程度上,緩報、瞞報和謊報行為會抵消政府為防災抗災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也傷及民意人心。
“緩報”性質之惡劣,幾同“瞞報”。上級防汛總指揮部必須知道具體數據,不能僅是大面上的情況,決策要有精準的依據。國家民政部、減災委等一再要求災區相關部門克服交通、通訊中斷給災情統計造成的不便,想方設法及時了解災情,加大核實力度,準確上報災情資訊,並規定了上報時限,就是因為“瞞報”、“虛報”往往讓國家救濟力不能及時、有效地對接救助,是對群眾的生命和財産不負責。這也影響到相關部門蒐集資訊,開展其他一系列工作。“緩報”有可能造成的損失,跟“瞞報”沒有什麼兩樣。
臨湘防汛指揮部為什麼要“緩報”汛情?合理的推斷:一是當地官員不敢正視災情,因而不敢及時報告真相。二是洪水漫壩造成青坑水庫大壩壩殼損壞,這有可能直接“拷問”水庫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三是壩殼損壞、沖毀水田將影響到臨湘的“防汛政績”。因為這幾個原因,抱著僥倖心理選擇先“瞞報”,也未可知。
這些年來,“瞞報”正在成為一種腐蝕健康政治生態的“流行病”。發生責任事故、公共危機,“瞞報”成了個別地方管理部門的習慣性選擇。對生産安全事故瞞報、謊報,也成了重大安全生産事故背後瀆職犯罪的新特點。日前就有陜西省吳起縣村民指稱,陜西長慶採油三廠瞞報閃爆事故,18名村民被燒傷,有6人目前尚未脫離生命危險。因廠方涉嫌隱瞞實情,安監部門、警方已介入調查。追溯根源,“瞞報流行病”的最主要病因,還是個別官員與“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宗旨意識背離了,因此眼裏看不到群眾,心裏只有自己的“算計”。在災難面前,事實證明公眾並不缺少理性精神和大局意識。對災情的瞞報、緩報者是該追究責任,但除了事後的追究責任,通過制度的事前約束與監管,讓官員真正擁有一顆對群眾的責任心,同樣很重要。(秦楚)
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