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部委聯合發佈《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銀行基本服務擬實行政府定價。據報道,部分法律界人士認為,《辦法》提出的政府定價、指導價範圍太窄,要求銀行收費“提前報告”和“明碼標價”,反而從法律上為銀行“高收費合法化”留下缺口。
近年,銀行備受非議的有兩大焦點:一是獲取集體性的暴利;二是收費越治越亂。這讓銀行處於公眾輿論不滿的風暴眼中。正因為如此,公眾期冀有關方面能夠設計有效的制度,強化監管,猛藥治理銀行亂收費。
但是,三部委聯合發佈的監管辦法中,擬實行的銀行基本服務政府定價,卻被法律界人士認為給銀行“高收費合法化”留下缺口。顯然,治理銀行亂收費,還需更加嚴密的頂層制度設計,關鍵是從普羅大眾的利益訴求出發,對症下藥,根治銀行亂收費的頑疾。
顯然,銀行亂收費已經成為重大的金融和民生課題。事實上也的確如此,銀行收費項目,恐怕很多人都難以搞清。有媒體統計,2003年國內銀行提供服務項目僅300多種,到今年已經猛增至3000多種,7年時間增長了十多倍。銀行服務從來都沒有免費午餐,公眾切記於心的,恐怕就是小額賬戶收費、跨行轉賬收費過高、ATM機跨行取款重復收費等項目。因為這些項目,已經成為現代人生活方式不可分割的部分,因此對於銀行收費的額度特別敏感。舉例為證,如果在銀行存300元,3年下來,賬戶上極有可能不僅沒有利息增值,甚至本錢還倒貼進去。300元縮水的新聞,常常見諸媒體報道,原因就在於小額賬戶管理費在作祟。
去年7月1日,各大銀行34項人民幣個人賬戶服務收費項目被叫停。但銀行免單免的都是“無所謂”的項目,人們關心的收費項目卻沒有免,如小額賬戶管理費、短信通知費等。還有就是,面對複雜的收費項目,公眾常常是不經意不知情間就“被收費”。銀行和客戶、消費者的關係,被前者預設的格式霸王合同束縛住。在銀行堂皇的廳堂裏,廣大公眾顯得異常地弱勢無助。
無疑,銀行亂收費的頑疾所在,是那些攸關公眾利益的小額賬戶收費、跨行轉賬收費過高、ATM機跨行取款重復收費等,這才是治理的重點,把這些費用若能一刀砍掉,或大大降低,公眾就阿彌陀佛了。現在的問題是,免費以美麗的量化免單來裝點門面,愚弄公眾,而公眾關心的收費項目不僅巋然不動,而且收費逐年遞增。
因此,再好的政策設計,關鍵還要看能否打中亂收費的“七寸”,從根本上管住銀行亂收費,這才契合民生期待。否則,設計了制度,對於銀行亂收費卻是隔靴搔癢,或者説反而從法律上為銀行亂收費提供了“合法化”的缺口,如此政策設計還不如沒有。(張敬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