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預”漲價要注入市場因素

時間:2011-05-27 08:41   來源:人民日報

  月頭剛剛被罰、月尾就再度漲價,聯合利華“執著”的價格策略備受關注。日前,廣州、上海等多個城市部分超市已收到聯合利華漲價通知,一些産品價格漲幅在10%左右。而就在本月初,該企業剛因“散佈漲價資訊”被國家發改委罰款200萬元。

  隨著國內物價指數頻頻“破5”,市場高通脹預期漸濃,商品價格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牽動老百姓敏感的神經,即便是聯合利華向媒體的一句喊話,都可能引發日化産品的搶購潮。為此,中央調控部門從今年3、4月開始,頻頻約談速食麵、日化企業及各行業協會,直至向聯合利華開出200萬元罰單,以此表達穩定物價的政策導向,期望通過行政措施抑制新一輪漲價潮流。其間,主管部門關切民生、控制價格的良苦用心,理應充分肯定。

  聯合利華的“執著”漲價,卻讓行政罰單的威懾力驟降,也進一步讓人思考:在市場經濟中,面對日化品企業的合法定價權,如何協調政府的行政干預與市場法則間的關係,如何防止市場價格秩序被擾亂?

  市場競爭情況下,企業不敢輕易漲價,即使成本上漲,多數企業也首先會選擇內部消化,而不會輕易轉嫁給消費者。而歷史經驗告訴我們,佔據市場壟斷地位的企業,常會操控價格。隨著民族日化品牌接連被國外“巨頭”收歸囊中,日化産品的市場份額日益集中在少數企業,包括聯合利華在內的四大巨頭,在中國市場已佔據了八成左右的份額。國家發改委公佈的數據顯示,2010年聯合利華洗髮類、洗膚類、衣物洗滌類産品,分別佔中國內地市場份額的12%、12.6%、15.2%。如此格局下,企業間很容易形成某種默契,共同維護既有的市場優勢支配地位。

  由此而言,中央調控部門對於價格的監管應該從打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入手,但也要避免直接介入對具體産品價格的干預。外國市場監管經驗也是如此,今年4月,歐盟委員會就對兩大日用消費品巨頭寶潔和聯合利華開出鉅額罰單,懲處兩巨頭協同漢高公司在歐盟的8個國家操縱洗衣粉價格。其中,聯合利華被處以1.04億歐元罰款。

  值得強調的是,嚴厲的行政懲戒對價格調控能夠發揮暫時作用,但政策績效卻難以長期延續。只有在行業中注入更多市場競爭因素,價格才會因企業競爭自動被維繫在合理區間,而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正在於此。

  針對日化産品定價權旁落的局面,處理好類似“漲價問題”,或許應該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政府應積極鼓勵民營企業進入,通過培育優質的民族品牌與既有壟斷者抗衡;另一方面,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仲介組織的作用,定期公佈業內主要原材料佔比及其價格變動等數據,消除廠商假借成本之名行漲價之實的衝動,以此促進市場形成合理的價格預期。(馬紅漫)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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