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自由的尺度

時間:2015-11-27 10:25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英國政治家伯克説:與制度相結合的自由才是唯一的自由;自由不僅要同制度並存,而且還須臾缺不了它們。

  最近遇到的一件事,讓大劉深刻地感受到了這一點。

  這段時間,大劉的樓下鄰居裝修,整天震天響。

  這幾天更加不得了,超級電鑽讓大劉一家遭了殃。從早上7:30開始,電鑽一直響個不停,晚上吵到淩晨一點多。一天之中,本來也可以出去玩玩躲躲,可惜寶寶有點兒發燒,出不去玩不動,寶寶時不時地被電鑽聲嚇得哇哇大哭。

  這天中午,寶寶好不容易剛睡著,下面又開始響,又是鑽墻,又是重錘,又是敲打,聲音非常大,非常刺耳。大劉的妻子小王,連鞋子都沒穿正,就衝下樓去找人理論。裝修的師傅賠著笑,説自己也沒辦法,要趕工期,老闆催得緊啊。

  後來,小王撥通正在裝修房子的鄰居的電話,希望他從為人父母的角度想想,縮短裝修時間,保障她家寶寶休息的權利。鄰居態度友善,説表示理解,一定督促裝修師傅改進。

  康得認為:“自由乃是每個人據其人性所擁有的一個唯一的和原始的權利。”

  哲人們的觀點讓大劉尋思:裝修自己的房子,是業主的自由;但是享受這種自由,能否突破制度的框架?

  2007年,國務院修訂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第53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8條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這些規章、法律,可以説給業主裝修自己房子的自由套上了制度籠頭。

  約翰?洛克宣稱:“法律之目的不是廢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護和擴大自由。”業主裝修房子,是自己的自由,但這種自由是有邊界的,那就是相關制度。

  人是水,制度是堤。

  有這樣一則寓言:河水認為河堤限制了它的自由,一氣之下衝出河岸,涌上原野,吞沒了房屋與莊稼,給世間帶來了災難,但它自己也由於蒸發和大地的吸收而乾涸了。河水在河裏能掀起巨浪,推動巨輪,而當它衝決河岸以後,就只會造成災害,既危害他人,又毀了自己。

  制度不僅告訴人們不能、禁止做什麼,同時也告訴人們可以自由地去做什麼。因此,制度是自由的尺度、自由的邊界。

  羽毛球奧運冠軍林丹在一個公益廣告中説:“在人生的賽場上,也有需要守住的底線。球丟掉了,失去的一分還可以拼回來,做人做事越過了底線,失去的也許永遠無法挽回。”

  “人生不能越界,底線必須堅守。”娓娓道來的話語,傳遞著發人深省的哲理:在人的自由發展中,基礎是制度,框架是制度,邊界是制度。很多時候,遵守制度,守住底線,就能擁抱自由。

  2013年11月3日至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考察時強調:“要加強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教育,讓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該這樣做、哪些事該那樣做,自覺按原則、按規矩辦事。”(《人民日報 》 2013年11月06日 01 版)

  (選自徐貽軍 何德平新書《制度的籠子》,中信出版社出版)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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