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騙局頻現呼喚法治糾偏

時間:2015-08-05 14:11   來源:法制日報

  遏制微商騙局頻現的頑癥,僅依靠消費者或店主提高警惕於事無補,還必須在依法治理方面下足功夫。

  近日,劉女士加入一家微商做代理時遇到騙子,交了1000元代理費後就被“拉黑”,再也聯繫不到對方。記者調查發現,類似的微商騙局層出不窮,形式多樣,還有顧客欺騙微商店主的情形(8月4日《京華時報》)。

  微商騙局頻發,顯然還是監管出了問題。我國目前既沒有制定能夠有效約束微商經營活動的電子商務法,又無明確的監管部門,導致微商監管幾乎處於空白狀態。消費者或店主上當受騙後,往往投訴無門。同時,微商經營以微信軟體為載體,而微信是一個社交軟體,微商的經營活動範圍大多局限在微信的朋友圈內,參與微商經營的消費者或店主多是相互認識的熟人,對詐騙行為的警惕意識不高,給一些騙子利用熟人或朋友進行詐騙打開方便之門。

  此外,微商交易賬款支付方式存在的漏洞,也是騙子屢屢得逞的重要原因。與淘寶等具有第三方支付平臺或第三方監管平臺的網購渠道不同,微商很多情況下都是通過微信直接轉賬付款,貨款往往在收貨之前就進入了賣家的口袋。很多騙子就是利用這一點,一旦收到錢立馬切斷聯繫。由於沒有第三方監管平臺,微商或者顧客一旦受騙,因缺乏相關證據,難以通過正常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顯然,遏制微商騙局頻現的頑癥,僅靠消費者或店主提高警惕於事無補,還必須在依法治理方面下足功夫。法治作為最權威的治理方式,是規範微商經營管理、遏制騙局頻現的有力武器。眾所週知,微商因網際網路技術的廣泛普及而興起,其監管不同於傳統商貿業態,涉及工商、食藥監、物價以及微信平臺等眾多領域,點多面廣線長,相關領域法治完善程度參差不齊,更需要對其進行糾偏。只有讓其在規範有序的法治軌道上運作,才能實現微商市場的常態化、制度化和規範化。否則,很容易為欺詐等不法行為打開方便之門,不利於微商市場的健康發展。

  今年7月初,商務部針對微商監管處於真空地帶的現狀,公佈了《無店舖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該辦法最大的亮點之一,就是突出規定了微商經營者應提交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授權經營證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證照資訊等;經營者為自然人的,要提供居民身份證、聯繫電話、經營場所(住所)等。由此不難看出,擬出臺這些規定,其目的是將微商經營行為納入法治軌道,對其依法監管,確保其依法經營,以便進一步根治微商騙局頻現的頑癥。在現階段不可能立即制定上位法的背景下,儘快讓相關法規出臺,也就成了根治微商騙局頻現的現實抉擇。

  目前,我國微商正迎來蓬勃發展的春天,全國微商從業者已從1000萬激增到2000萬人,平均每天誕生3萬到6萬個微商。規範微商經營管理,遏制騙局頻現愈發重要和緊迫。故此,負有微商監管職責的相關責任部門,更應該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規範微商經營管理,每走一步都要審視一下相關法律法規是否還有需要完善之處,每遇到一個問題都要想著運用法治方式解決,用法治檢驗監管效果,用執法提升監管品質,對於偏離法治軌道的微商經營行為及時依照法律法規糾偏,從而讓法治成為根治微商騙局頻現、確保其健康發展的力量源泉。

  當然,治理微商騙局頻現之痼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持續不斷地發力。當前,國家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號角已經吹響,未來微商的發展勢頭將更加迅猛,依法監管的責任更加重大。相關責任部門必須凝聚法治力量,夯實法治基礎,固化依法監管的成果和經驗,讓堅不可摧的法治基石成為根治微商騙局頻現的良方妙藥,從而護佑微商健康發展。

編輯:陸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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