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原創新聞收費確保內容為王

時間:2014-12-01 10:25   來源:法制日報

  對於原創新聞收取使用費用,其正當性自然不用置疑,既有利於激勵原創者的積極性,又有助於通過競爭而提高産品品質,使得內容為王成為一種媒體優勢

  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原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在接受採訪時透露,國家正準備搭建一個資訊平臺,把所有的原創新聞放在這個平臺上,任何網站使用的時候都要付費,以此來加強對新聞作品智慧財産權的法律保護(11月30日中國廣播網)。

  新聞智慧財産權保護時下面臨著“要生存”的兩難,對於傳統媒體來説,他們正處於生存艱難的困境中,其優勢在逐步喪失,實現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的融合就是大勢所趨。而網際網路作為資訊共用的平臺,具有傳播快、擴散廣等優勢,也是對傳統媒體的最大挑戰之處。在這種情況下,實現對新聞智慧財産權的保護,讓傳統媒體最大的優勢轉化為競爭資源,才能讓新聞的品質得到保障和提升。

  道理很簡單,正如有傳統媒體人所説,自己費時費力地弄一篇稿子,可能要採訪十幾個人,可能要用時四五天,弄出來的稿子發了之後,直接就被人拿過去用了,有時候連作者名字和媒體來源都不署。這對作者的積極性是一種打擊,對傳統媒體的利益也是一種傷害。因為其産品優勢無以轉化為經濟效益,就會導致大量采編人員的流失,使得傳統媒體的優勢逐步喪失,核心競爭力也會下降,並導致整個新聞行業專業素養和能力退化。因為大家都想成為“拿來主義者”,靠轉載別人的原創新聞裝點門面和獲得點擊率,誰又來費力做原創內容呢?

  時下,傳統媒體的危機就在於,發行量的萎縮和廣告收入的減少,導致大面積的虧損,也直接造成從業者整體收入水準的下降。都説新媒體的優勢在於速度和效率,傳統媒體的優勢在於內容為王。原創新聞和深度報道是其立身之本,自然應當獲得絕對的智慧財産權保護,並轉化為真正可以看得見的效益。不能因為存在技術上的障礙,或者考慮到大量網站的承受能力,就降低準入門檻和標準,甚至讓其處於放任自流的層次,這是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悲哀,也是傳統媒體生存的最大悲劇。

  不管是建立一個集中性的資訊平臺,還是實行更為有效的其他方式,這些都不過是技術上的爭論,卻不是方向上所形成的共識。對於原創新聞收取使用費用,其正當性自然不用置疑,既有利於激勵原創者的積極性,又有助於通過競爭而提高産品品質,使得內容為王成為一種媒體優勢,也能讓國內的媒體在“走出去”的戰略中佔得先機,從而真正向打造世界級媒體而努力。

  然而,時下最大的問題恰恰不在技術障礙,而在認識上存在偏差。很多人認為,若是實施了原創新聞使用收費,可能會導致大量的網站入不敷出而倒閉,卻沒有考慮到大家只想到“喝奶”,而“奶由誰來産”的問題。就如同當年針對坊間要求提高“乳品安全標準”之後,有人提出“奶農要大量殺牛”的論調一樣,都是一種邏輯上的倒置。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國內新聞的品質呈現出一定程度的下降趨勢,虛假新聞也不時出現,直接影響到傳統媒體的社會形象。其實,不僅國內如此,世界各國的傳統媒體也面臨著類似的困局,比如由於受到新媒體衝擊,美國報紙、雜誌普遍面臨廣告收入下滑等問題,許多報業集團以裁員應對。結果由於人手減少,新聞報道不但品質下降,覆蓋面也變得更窄,新聞稿件長度普遍變短,深度報道減少。

  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正視傳統媒體的利益訴求,在智慧財産權保護上補上制度短板,在形成共識的基礎上加快技術可行性實踐,唯有如此才能實現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優勢互補、相得益彰和共同發展。(唐偉)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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