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不隨父母”立法步伐不宜激進

時間:2014-10-30 11:00   來源:廣州日報

  中國立法機關擬對民法和婚姻法相關條款作出解釋:中國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母姓,同時有正當理由的也可選取其他姓氏。(10月28日中新網)

  關於姓氏的最新法律解釋的提出,雖然給公民行使更多自由權奠定了合法性基礎,但訴之於倫理情感,根其于文化傳統,不隨父母姓氏的情況仍將是難得一見的少數案例。因此,對於這些民間社會早有人倫關係有效調節的地方,大可不必以法律來重申一片。

  公民不隨父母姓,這朵自由之花其實並沒有看起來那麼美。姓氏隨意變更,為社會管理帶來巨大挑戰是顯而易見的。

  我們要維護法律底線,也要傳承中華文明。對於有可能違背人倫和道德傳承的法律還是理應持謹慎之態。在傳統與法律所允許的自由空間內,尋找恰當的平衡點,即不斷裂傳統的文化紐帶,也不傷及法律的筋骨。

  任何立法或者司法解釋的出臺,都應是極端嚴肅的事件。“常回家看看入法”類似極有爭議性的法律與法律解釋問世,引起了社會爭議。以此觀之,法律如真的鄭重其事地來談姓氏隨不隨父母姓之事,不僅是立法嚴肅性不足,亦將造成社會管理混亂。此不可不察也。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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