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兩三周,高校的新學期就要開始了。據《現代快報》8月7日報道,今年,全國多個省、市、區陸續發佈公辦普通高校學費上調資訊,部分省份平均漲幅高達50%。許多人擔心,高校學費上漲會加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負擔。
教育部2007年明確要求全國高校學費要維持2006年的水準,5年內不得上漲,産生了比較明顯的治理效果。但這一禁令剛剛過期,各地就紛紛開始漲學費。截至目前,媒體已經報道了福建、山東、湖北、貴州、天津、廣西、寧夏今秋高校學費將上漲。顯然,如果沒有教育部的新規或者中央的規範性文件,新一輪全國高校學費的上漲恐怕在所難免。
學費問題亦是民生問題。接受高等教育是公民的法定權利,國家鼓勵適齡青年報考大學,但不斷高漲的學費,卻讓不少經濟困難的家庭頗為發愁,甚至不得不讓子女放棄上大學。雖然有國家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等財務資助,但要獲得這些資助卻是有學業優異等條件限制的,對貧困學生群體而言並不算完全“解渴”。正因為如此,高校在學費“應否上漲”與“上漲多少”兩個問題上應該慎之又慎。
公眾常會有“高校學費是筆糊塗賬”之感,因為,高校的學費究竟是依據什麼標準確定的,又是以什麼依據上漲,大家並不知道。這不免給公眾留下了這樣的印象:學費想漲就漲,只要省級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門發一紙通知即可,學生、家長、專家學者卻沒有發言權。雖然一些地方在漲學費之前舉行過聽證會,但聽證會代表的“代表性”卻很成問題。
按理説,高校學費的上漲須有理有據,並且還要資訊公開、透明。一般而言,高校之所以要上漲學費,無非是通貨膨脹和財務緊張這兩點原因。通貨膨脹我們都能夠看得見,但高校的財務情況,比如學生和教職工的年度總數和學費、教職工工資與福利、學校基本建設費和基本運作費(辦公費),以及政府財政撥款的年度總額等重要資訊,我們則看不到。資訊不透明讓漲學費變得立論無據,甚至會讓公眾産生“一邊亂花錢,一邊喊缺錢”的質疑。
實際上,高校學費總體上應該按照高校的性質劃分,走不同的路子。公辦高校的學費,政府應該嚴格控制,不能隨意上漲。即便真有上漲的必要,那麼也須有全國人大或省級人大的論證、公開和民主聽證,而不能由地方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簡單做決定。相對而言,民辦高校的學費,則應該走市場化之路,不再由政府統一定價。現在看,民辦高校脫離政府之手的改革已經邁出了步子,比如湖北民辦高校的學費從今年秋季起就不再由省政府定價了,但公立學校卻沒有完全在學費調整的依據、程式上展現出這個“公”字。
依據國家《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和教育部《高等學校資訊公開辦法》,公辦高校的學費應該資訊公開、透明。考慮到公辦大學的性質和職能,漲學費也應該有更科學更民主的程式。換句話説,無論漲與不漲,漲多漲少,都應該給公眾一個合理的交代。(胡樂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