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媒體曝光,何以成為另類陳情

時間:2014-08-01 08:55   來源:新華網

  “訪民報社門口集體喝農藥”事件近日引發廣泛關注。近年來,“找媒體曝光”似乎成為陳情群眾眼裏的“捷徑”,然而,這條“捷徑”是否真的“包治百病、立竿見影”呢?

  群眾:當地幹部就怕媒體曝光

  近年來,隨著輿論監督作用的增強,很多群眾對媒體的期望值越來越高。遇上事,不找相關部門解決,喜歡找媒體“曝光”。在他們看來,記者應當“路見不平一聲吼”,而且這“一聲吼”的力量,至少能讓被監督者“抖一抖”。

  “現在當地幹部就怕媒體曝光,一説找報社、電視臺他們就怕了。其實我們也有苦衷,面對有關部門、開發商的時候,老百姓肯定是弱勢群體,沒有辦法才找到媒體的。”一位成都市民告訴記者,他們小區的房屋品質問題就是通過媒體曝光才得到了解決,雖然結果也不是特別滿意,但畢竟開發商肯“搭理”他們了,相關部門也出面調查了。

  在採訪中,不少群眾持有相同觀點,認為媒體的威力很大,能幫忙解決通過常規途徑不能解決的問題。甚至,一些群眾誤以為媒體能“包打天下”。

  一位記者反映,她曾遇到一位陳情者,他種的幾顆果樹由於村裏修路被砍掉,要求記者帶著法院和檢察院的人去把當地的村支書抓起來。“我向陳情者解釋,媒體是不能干預檢察院和法院行為的。”這位記者説,“但那位大爺憤怒地斥道‘你們都管不了,還有誰能管?’接著拂袖而去,留下我一個人在風中淩亂……”

  記者:還請正確認識媒體職能

  與群眾熱切期許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大多受訪記者都表示,作為新聞工作者,很感謝群眾對媒體和記者的信賴,但是也希望群眾能正確理解媒體的職責範圍和作用。

  “‘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是記者的職業理想,但媒體只能起到輿論監督的作用,客觀上可以推動部分問題的解決,不能夠也不應該直接參與事件的處置。”一中央媒體駐川機構的記者這樣説。

  他還認為,記者通過新聞報道反映社會問題,是一種職業行為,所以他的行為必須遵循新聞規律。首先記者必須對陳情者所反映的事件進行判斷,具備新聞價值才能進行核實、調查和報道,並不是所有陳情者反映的問題都能作為新聞來報道。

  另外,很多受訪記者都提到,有的問題經過曝光後確實得到了解決,但千萬不能以為記者採訪了、媒體報道了,問題就肯定能得到迅速而圓滿的解決。

  “很多被曝光事件沒有得到及時處置和解決,有的是相關部門和被曝光對象對新聞報道視而不見,有的是現行法律法規不完善,還有很多情況是當事人反映的問題不符合實際,或尚不具備解決問題的條件等等。總之,群眾應該正確看待新聞的作用,不要做出極端行為。”一位地方都市報記者這樣説。

  專家:媒體不是“青天大老爺”

  對於陳情群眾頻繁尋求媒體幫助的現象,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教授胡光偉認為,從一般情況來看,雖然媒體發聲比陳情者個體發聲的影響力要大,但陳情群眾給媒體戴上“青天大老爺”的帽子,是一種很不正常的現象。媒體應當客觀真實地報道新聞事實。這種現象説明現有信訪渠道還不是很通暢,有關部門應儘快疏通反映問題的渠道,降低信訪成本,提高信訪效率,幫老百姓儘快解決問題。

  “近年來,老百姓的信訪路很難走,當他們發現媒體很好用,成本低且有效時,‘媒體維權’‘媒體管事’成了很多陳情群眾的選擇,甚至採取一些極端手段來讓媒體關注度升級。”胡光偉説,老百姓對媒體很信任,這是好事。但如果讓媒體發揮超出其職能的作用,顯然就勉為其難了。(記者童方)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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