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違規招聘不能依賴媒體曝光

時間:2011-04-08 10:54   來源:西安晚報

 

  違規招聘醜聞層出不窮,日前,中組部、人社部公佈“關於個別地方事業單位違規招聘和違規進人事件的通報”,曝光了五大事業單位“內部招聘”、“人情招聘“、“舞弊招聘”等違規招聘案例。兩部門出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抓緊對事業單位進人行為進行全面徹底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處理,自查情況報告于6月底前分別報送兩部委。(4月7日《京華時報》)

  兩部委公佈的這幾個案例,公眾都非常熟悉。有海南三亞局長考前漏題讓女兒考試得高分、湖南武岡衛生局調領導親屬進系統內、江蘇南京某部門招聘只允許職工家屬報考、福建屏南財政局的蘿蔔招聘、江西樂安某部門以陪吃陪唱面試等等——這5個案例發生在不同地方,違規各不相同,但有一個共同點:都是媒體通過在某種偶然情況下發現問題,然後曝光成為醜聞。

  也就是説,如果沒有“網友曝光”,沒有媒體的跟進和輿論的監督,這些違規招聘可能至今仍未曝出。實際上,不僅僅是這幾個案例,公眾能看到的違規招聘醜聞,很多是由網友發覺和媒體曝光的。

  對公務員招聘的監督過度依賴媒體,而缺乏制度化的監管和糾錯,讓公眾充滿焦慮:輿論的監督視野比較狹窄,媒體的關注力量又有限,充滿了偶然性和隨機性,如果違規招聘都需要依賴媒體揭露,那這種監管只能停留于偶然發現的個案上,而無法複製到每個招聘中。

  政府部門招聘公務員,涉及到社會資源的分配,關涉基本的社會公平,應以制度保障招聘的基本公平。這個制度包括兩個層面,首先是公平的規定,讓每個人都有公平的機會成為公務員,而不是內部人的特權;其次,有規定還不行,最關鍵的是對規定不折不扣的執行,監督這些部門以使公平的規定得到落實,敏銳地捕獲到違反規定的行為並追究其責任,而不是徒具觀賞——制度化的監管,必須依賴這種“違規即能發現”、“發現就追究責任”的驅動機制,而不是依賴於媒體和輿論的外在驅動。

  像湖南武岡的調領導親屬進系統,還有福建屏南的蘿蔔招聘之類,做得並不高明,可這麼一目了然的招聘腐敗,監管者就是沒有發現,如果不是媒體報道,會不會以“公開、公平、公正招聘”的名義矇混過去?

  有人會説,媒體監督難道不也是一種監督嗎?確實是監督,可這種監督只能作為制度的補充,因為媒體的關注視野是有限的,只能關注個案。 (文/曹林 圖/唐春成)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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