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長魯昕22日表示,我國即將出臺方案,實現兩類人才、兩種模式高考。第一種高考模式是技術技能人才的高考,考試內容為技能加文化知識;第二種就是現在的高考,學術型人才的高考。技能型人才的高考和學術型人才的高考分開。
不少輿論認為高考分為技能型人才和學術型人才的高考,是重大突破,而其實,分類高考在多省市早已開始實施。所謂技能型人才高考,就是針對高職院校的高考,採取和普通高等院校不同的方式。按教育部的設想,未來可能有更多本科院校以高職教育的身份參加招生。
這樣的分類考試,確有積極意義。首先,中職學生進高職,尤其是本科高職的幾率會提高。這可一定程度提高中職的吸引力,選擇職業教育的學生,可在中考時選擇中職。其次,有利於職業院校按自身培養標準招收學生,不再對學生提出過高的文化課要求,而要重點考察學生的技能,目前實行的高職單招,只考語數外和專業技能,其中語數外科目的難度要低於普通高考。另外,在普通高考中,高職院校的招生也有所不同,有的省市規定報考高職可少考1~2門。
但要説這樣的分類高考改革,就能解決提前為學生進行人生規劃,以及減輕學生負擔,讓職業院校辦出特色的問題,未免過於樂觀。
首先,由於職業教育地位低,學生選擇職業教育,不是出於主動,而是“被動”——中考時,因考分低,不得不選擇進中職院校,中職畢業時,要升學,只能單招進高職;高考時,由於考分達不到一二本線,只有選擇高職,曾有省市希望高職少考一門來減輕學生負擔,吸引報考高職,但很少有學生因此只報考高職。
其次,提高職業教育品質,招收適合職教的學生只是一方面,還需要學校有辦學自主權,自主設置專業、課程,採取合適的教育教學模式培養學生。但在現實中,職教和普通教育學校一樣,缺乏辦學自主權,存在千校一面,人才培養沒有個性和特色的問題。另外,由於投入不夠,一些辦學者壓縮辦學成本,甚至想著從學生身上牟利,導致職業教育品質沒保障,也就難以培養高素質的技術人才。職教畢業的學生,雖然不愁就業,但總體而言,還處於低端。
要解決以上這些問題,需要進行兩方面深層次改革。在職業院校招生時,和其他院校一樣,實行高校自主招生,不再實行集中錄取,如果高校自主招生,每所高校根據辦學定位自主提出招生要求,學生針對學校的要求,參加相應的社會化考試,自主申請學校,這就把學生從應試中解放出來。分類考試,也就在自主招生中,為高校提供更科學、更有針對性的評價依據。
同時,要改革教育管理體制和人才評價體系,取消對職業教育的歧視性政策,做到各類教育、各個學校平等競爭。真正形成重能力而不只重學歷的能力社會。如果職業教育一直比普通教育低人一等,分類考試無法提高職業教育的地位,反可能降低職業教育的地位,給社會的感覺是技術型人才高考比學術型人才高考要低一等,這無法實現人才的分流,也無法給學生提供多元的成才選擇。(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