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的觀念中,任何一級組織的“官方”結論,內容上都應該是權威的、可信的,形式上都應該是審慎的、嚴謹的。要而言之,“官方”結論即使沒有揭示事實真相,也應該更接近事實真相。但在實際中,有些“官方”結論卻給人與此不同的觀感。
3月20日下午,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有學生在食堂用餐後出現腹瀉、嘔吐等症狀,此後兩日,有此症狀的人數增至100多名。於是,就有學生懷疑食堂飯菜出了問題。校方則回應,已對學生發病情況進行摸查,不像食物中毒,懷疑為季節性流感。
3月19日,雲南省丘北縣雙龍營鎮平龍村佳佳幼兒園發生兒童中毒事件。3月20日晚,丘北縣委宣傳部通報,已排除學校供餐中毒,通過提取物檢測顯示毒鼠強呈陽性,兒童屬毒鼠強中毒。經過公安部門初步調查,這起中毒事件是一名兒童從外面帶來零食到校園裏分食發生的中毒事件。
揚州大學的“官方”結論是否經得起事實的檢驗,相信過不了幾天就可以水落石出,因為當地衛生監督部門已介入調查。在專業性及權威性上,人們或許更應該相信後者而非前者的結論。衛生監督部門為什麼不能像校方那樣“摸查”一下就拿出結論呢?因為對食材等的檢驗“需要一定時間”,所以“目前還無法給出具體結論”。而學校僅僅通過“摸查”,發現“各學生症狀有所差異,且出問題的學生分散在不同窗口打飯菜用餐”,就得出“不符合食物中毒的特徵”、“比較符合春季流感的特徵”的結論,是不是過於急切了呢?
對丘北縣幼兒園兒童中毒事件的深度挖掘,則證明先前的“初步調查”結論恐怕是立不住的。對於是否確認毒鼠強是通過零食毒倒孩子的情況,記者再三向丘北縣宣傳部門核實,一名李姓負責人稱,的確還沒有直接證據表明毒藥是通過零食引發了孩子中毒,“現在警方還在調查中。”(見3月23日《新京報》)連直接證據都沒有,就得出中毒由外帶零食分食而致的結論,是不是過於草率了呢?
任何一個事態,都可能有複雜的面相,都可能有複雜的因果關聯,迅速而準確地揭示其中隱藏的真相,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調查方向發生偏離,技術、方法存在缺陷,更可能延宕發現真相的過程。如果從對事實負責、對公眾負責的角度出發,那麼任何“官方”做出的結論,都應該秉持有一分證據説一分話的原則,而不能有一分證據説十分話,更不能沒有證據便下結論。
在同一件事上,“官方”的前後結論出現自我否定是可能的,但這種自我否定只有在堅持事實原則、嚴格事實認定的情況下才是可信的、可容忍的。假如事實是那樣紛繁,對事實的認定又是那樣困難,不遽下結論才是真正負責的態度。怕就怕懷著功利性考慮而急於拋出所謂結論,最極端的則不惜讓事實成為功利的奴僕;但歷史總是那樣無情,暗示自己無責任的最終脫不了干系,想儘快跳出輿論漩渦的卻仍在漩渦之中。
“官方”的結論若經不住檢驗,“官方”的權威性、公信力就會受到損害,而“官方”之外的其他言説則會逐漸主導人們的認知。對那些遲遲沒有結論的“官方”,對那些引發廣泛質疑的“官方”結論,上級主管部門有責任及時介入,排除阻撓,撥開迷霧,揭露事實真相,維護“官方”聲譽。(滕朝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