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更期待其他各種患有“燈下黑”病症的公權部門,都能正視病根子、猛藥治沉疴,消除公權運作監管的盲區,上繳自我封賞的公權“自留地”。
日前,公安部副部長黃明透露,去年以來,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全面開展戶口清理整頓,特別是加快推進人像比對系統建設,主動發現和登出了79萬個重復戶口,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人員。
這是一個讓公眾欣慰的消息。這兩年,隨著自媒體的迅猛發展,群眾監督、“網友曝光”成為發現和檢舉違法違紀問題的利器,而其戰果之一便是一些“特殊公民”被曝光擁有多個戶口或身份證,比如陜西神木縣農商行原副行長龔愛愛、成都錦江區原副區長吳濤、汕尾煙草局原局長陳文鑄等人,都擁有多個身份證。而人們更不安的是:倚靠權力的黑色交易擁有多個“合法身份”的人,在我們身邊到底有多少?
當公權的天平在一些地方朝著“強勢群體”傾斜時,普通老百姓正常辦事之難也就“順理成章”。事實也是如此,在不少地方,一方面是少數人可以享受一路綠燈辦多個身份證的特權,另一方面則是群眾辦證難、辦戶口難,在窗口遭白眼、被粗口、受刁難的情況屢見不鮮。兩種現象,本質相通——一些地方公安機關的執掌者、執行者將公民委託、賦予的公共權力視若小集體甚至自己個人的“吃飯傢夥”,因此自然公器私用,對有錢有權者關愛有加,對無錢無勢者白眼相加。
由此很容易聯想到中紀委昨天發出的通知,要求全國紀檢監察系統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加大自我監督力度,切實解決“燈下黑”問題。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信號,展現了紀檢監察系統“正人先正己”的決心。
何為“燈下黑”?以前人們使用的蠟燭和油燈,由於燈座的阻擋,燈光照不到燈座以下區域。因此引申出很多含義,其一就是執法機關內部本身易於存在非法行為,如緝毒機構的人員參與販毒等。由於此類公權部門的工作往往有較強的保密性、專業性,普通人難以監督,因此這個領域一旦出現“燈下黑”,更具有隱蔽性和安全性,與一般行政部門的“燈下黑”相比,堪稱“高級黑”,屬於法治領域的監守自盜,因此對社會公平、社會秩序的危害性也越大,尤須警惕。
具體到戶口管理上,類似“燈下黑”的不法之舉屢有曝光。“羅彩霞事件”就是典型,一介民女羅彩霞被公安局政委之女冒名頂替上大學,多年之後方偶然戳穿,引發社會廣泛反思。而這並非孤例,未被發現、無力出聲者還有多少,不得而知。這種合法盜用身份的“身份寄生”行徑,比起“一人多證”更為猖獗。這不僅僅是因“假羅彩霞”們直接而粗暴地侵犯了他人姓名權身份權、非法多佔用社會資源而顯失公平,更重要的是它暴露出在一些地方,我們的執法系統這樣的國家機器內部出現了局部病變,而且往往是集體作案、多環節配合,體現為小圈子內的心照不宣、心領神會,從而可以瞞天過海、暗度陳倉,造就“燈下黑”。這種機體的局部病變,不能諱疾忌醫,應該“亮亮醜、治治病”,必要時更要壯士斷腕、刮骨療傷。
權威消息告訴我們,官方已查處79萬個重復戶口,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人員,並明確規定,今後凡是利用職務之便辦理假戶口、假證的一律予以開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這是一個積極的動向。而在點讚之餘,人們也期待更多,比如,這79萬個重復戶口的事主都是何方神聖?都是哪些地方的公安部門、哪些人在其中“耍了神通”?既然都嚴肅查處了,最好順勢公布於眾,讓“燈下黑”陰影下開出的“霉之花”曬曬太陽。
再進一步,人們更期待其他各種患有“燈下黑”病症的公權部門,都能正視病根子、猛藥治沉疴,消除公權運作監管的盲區,上繳自我封賞的公權“自留地”。(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