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省兩會上,有政協委員感嘆申請科研資金“太累太辛苦”,還有提案直指當前科技資金使用和科研項目評審存在漏洞。對此,廣東省常務副省長徐少華表示,各級都沒管好科技資金,專項資金撥付甚至變成了個人、個別崗位以權謀私尋租的不法渠道。他透露,目前已經停發了7個月的科技資金撥款。
在“科教興國”的大背景下,近年來政府對於科研活動的支援砸下了真金白銀。去年10月,財政部公佈的一份報告顯示,全國財政科技支出從2006年的1688.5億元提高到2012年的約5600.1億元,年均增長高達22.73%。不僅總量不小,年均增長率相當於全國GDP增長率的兩倍,可見科研經費的投入真正走在了各項支出的前列。但錢花出去了,不僅企業申請經費有困難、嚴重影響科技成果轉化率,貪污科技經費等腐敗事件卻持高發態勢,儼然成了犯罪重災區。
正如不少大學老師已習慣於被稱為“老闆”,今天的科技領域已難言仍是一片凈土,這其中固然有個人主觀上的原因,但客觀上企業申請機制、資金分配以及項目評審機制的落後,也給科技腐敗留下了空間。現有的機制已顯得粗放,仿佛用“關大象的籠子來關蒼蠅”。比如在企業申報環節,科研項目管理既有中央和地方的縱向劃分,又有不同領域的橫向劃分,還存在項目執行不同階段的流程劃分,多頭管理造成混亂。其次,相對於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支出,科研專業性更強,若不是行內人來監督恐怕是力有不逮。而一旦經費完成撥付,怎麼使用多是由課題負責人“一支筆”指揮,既是學術上的權威,又是財物上的管家,花起錢來恐怕比黨政機關“一把手”還要“輕鬆愜意”。在這樣的現實下,科技經費頻出貪污挪用醜聞,並不難以理解。
要破解科技經費領域的種種亂象,首當其衝的是大力打擊學術腐敗。其次是關注體制機制上如何補全短板,應儘快出臺科研領域的系統法律法規,否則各個管理主體自行其是,既造成管理尺度不一,也容易留下管理盲點。
再次,加強監督,打破利益固化的圈子,加強公開,引入第三方監督機制,企業項目申報、考評不能全憑一支筆,而是應當成立理事會等機構,實施輪值制。讓人唏噓的是,監督的“第三方”尚未長成,專業跑項目、要經費的“第三方”卻已大行其道。徐少華就舉例稱,企業自己申報科技專項拿不到,“找個第三方給回扣,第三方就拿著這個錢給政府部門”。這個“第三方”不僅並非保持獨立、以學術為評判標準的第三方,反而是與行政力量保持密切關係,甚至有錢權交易嫌疑的“第三方”,同一個稱呼,特點卻南轅北轍。經費給不給不是看科研水準,而是找關係、拿回扣。
這提醒我們,在對科技經費管理建章立制的過程中,也應該如大學改革一樣秉承去行政化的思路,並非是要完全拒絕來自行政的管理和監督,而是要劃清界限,避免互相干擾,讓科研的歸科研,行政的歸行政。(張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