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議中的《河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草案)》引起社會關注。其中規定,老闆無正當理由卻始終不給員工加薪的,將面臨最高一萬元的罰款。這條被總結為“不加薪就罰款”的條款受到網路熱議,除了調侃處罰力度不夠之外,更有網友質疑,“這是政府該操的‘薪’嗎?”(12月1日新華網)
收入分配的話題,一直備受公眾關注。在“什麼都漲,就是工資不漲”的語境裏,一談及漲工資,百姓的幸福指數就會呈直線趨勢上升。百姓盼著漲工資的熱情,不亞於看到月球車登上月球和中國足球隊拿到亞洲冠軍。因此,政府制訂相關法律法規來促進漲工資,立意和初衷可謂是無比善意的。
但是,對一家單位而言,漲不漲工資、漲多少工資,都是正常的市場行為。雖然不能排除部分單位不漲工資是因為落後的人事管理理念和老闆的摳門造成的,但是,在市場經濟之下,在人才能夠自由流通的當下,漲不漲工資很有可能會成為調節人才資源配置的最主要驅動。即在人才資源配置和收入有高有低的某一領域,那只“無形的手”會發揮正常的調節作用。如果政府貿然干預,很可能會成為不合理的行政亂干預。
往細處説,企業的效益決定工資水準,一個企業或單位漲不漲工資,要看效益説話,這應該常識。強行要求“無正當理由始終不給員工加薪”的企業加薪,只能會干擾企業自身的管理模式,而上漲的工資很可能會增加單位的運營成本。如此簡單的道理,想必制定此法規的人不會不了解。
政府干預市場,最忌諱的方式就是直接的行政方式。在筆者看來,政府干預收入分配,應該是個宏觀經濟問題,而不應該具化在細枝末節之中。比如,政府可以在以下幾個宏觀領域進行有效干預:一是,政府應該著力打破相關行業的壟斷經營現象,讓行業之間的收入更加公平;二是,政府應該規範企業對於勞務派遣的濫用問題,讓更多的企業更具責任心,讓更多的人享受到“同工同酬”的好處;三是,政府應該促成《工資集體協商規定》和《工資條例》的出臺,讓工資集體協商等工資上漲機制迅速落地。
討好公眾,需要一定的經濟常識。既不能用不尊重企業老闆的方法進行,也不能用違背市場規律的行政干預進行。當下而言,政府管理的方式,正在由單純的行政干預轉向財政政策、稅收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進行調配,出臺“不漲工資就罰款”的政策和思維就顯得尤為暴力。(王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