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21日在新浪網開通官方微博, 創下我國國家級機關開設微博的先河。在一天多的時間,“@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12條微博,而其粉絲則達到了13.8萬。至此,全國法院系統從最高法院到31個省高院、150餘地方中院都開通了官方微博。
這兩天,與最高院相關的另一條新聞同樣備受輿論關注,即最高院發佈了《關於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對此,主流媒體均以顯著版面報道並詳加解讀。最高院的兩項舉措同時推出,看似巧合,卻又有著內在關聯,頗具深意。防範冤假錯案是為保證司法的公平正義,開通微博展現的是司法的公開、透明。
司法的公平正義固然需仰仗系統成員的法治信仰和專業精神,但缺少有效監督的權力必然成為腐敗及不公的溫床,而陽光則是最好的“殺毒劑”,因此,“司法公開”是確保司法公正的應有之義,也是當下我國司法改革一直在追求的目標。近年微博以其方便、迅捷,門檻低、互動性強,圍觀者眾、“座位無限”等優越性而成為普羅大眾喜愛的傳播媒介,最高院開設官微,不僅展示了國家最高審判機關借助新媒體推進司法公開的開放姿態,也是十分“接地氣”、主動接受民眾監督的舉措。對此,網友們也多給予了積極的評價和肯定。身處社會轉型期,價值觀多元,利益糾葛、矛盾衝突聚集,不僅公民與公司、社團法人間,甚至個體與政府間的涉訴官司都大幅增長。在錯綜複雜的衝突和矛盾中,誰來擔當“裁判”,唯有靠法律——這是國家和社會的最後底線,一旦它失守,社會也將淪陷。
過去,由於司法機關運轉的神秘化及相對封閉性,普通民眾不要説對最高院,即便對地方法院的工作都是“隔著高墻瞭望”,了解甚少,更遑論監督司法權。近年來,屢屢曝出“殺人犯”被判刑多年而真兇突然現身的新聞,或許每一個個案都有其複雜的原因,但不能否認,這些冤假錯案的發生,與審判過程中相對封閉性有關。這不僅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公信力,更對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都造成極大創傷。如今,不僅地方法院,連國家司法“首席裁判”的最高院也開通微博,這對打造“透明司法”體系,進而推動司法公正,都具標誌意義。
誠如網友評論,“開通是第一步,關鍵是能運營好。”近年,有些地方政府機關的官微相繼開通,但內容更新慢,或形式呆板,甚至未幾便成為“僵屍”,並未發揮出與民眾溝通的橋梁作用,頗受詬病。有報道稱,最高院微博將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打造新形象。還將借助微訪談、微直播、微話題、微辟謠、微解讀等方式普及法制常識,解讀重大政策,與網友積極互動。所有這些,無疑都值得期待。
司法公開是民主法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確立司法權威,實現司法公正的途徑。在網路化時代,司法機關的些微動作都可能牽動社會的神經,而權力機關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拓寬接受監督的渠道,不僅能化解社會爭議,健全法制體系,也會增強民眾的“安全感”。人們期望最高院微博能真正打造成司法開放的樣板,也成為民眾參與、監督司法權進而推動整個社會民主法制進步的平臺。(閱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