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這是黨的重要文件第一次明確提及延遲退休年齡。退休政策涉及老中青每一代人,要不要延遲,什麼時候延遲,自然引起熱議。
為什麼要延遲退休年齡,原因無非兩個:一是人,一是錢。錢是指養老金缺口,人是指勞動力缺口。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這些越來越成為人們關心和擔心的問題。
從很多研究來看,錢不是關鍵問題。雖然我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巨大,2011年已經超過2.2萬億,但養老保險基金收入仍然大於支出,至少當期支付不存在問題。而且,三中全會決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也將一定程度上解決過去養老金餘額中很大部分依靠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自我平衡能力差的問題。
人的問題也不是靠延遲退休就能解決。雖然中國勞動力總人口從2013年開始從峰值下降,將是未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大挑戰。但是延遲退休,一方面對非正規就業的勞動力沒有影響,因為他們沒有正規的退休;另一方面,也可能減少原來通過退休讓出來的工作崗位,影響年輕人就業。而且現在的老年勞動力教育水準普遍不如年輕勞動力,延長只會讓相當一部分老人進入既找不到好工作又沒有養老金的困境。因此,真正解決勞動力問題,還得依靠提高教育、健康等人力資本水準等長期策略。
這樣看來,延遲退休年齡,並不是針對當前的突出問題,也不能解決當前的突出問題。但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一個不爭的事實是,隨著教育年限的增加,人們開始工作的年齡在提高,隨著社會經濟發展,預期壽命也在提高,如果退休年齡不變,就是工作年限在下降,而需要被撫養和贍養的年限在增加,代際公平挑戰很大。所以,長期而言,延遲退休年齡勢在必行。
但顯然,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在西方國家,延遲退休年齡,歷來是重要的政治議題和難題。無論錢的問題和人的問題是否存在,這個改革必然會影響不同代際人群的利益。猶記得,前幾年相關部門只是提出要研究延遲退休年齡的政策,就引起軒然大波。在中國正式就業和非正式就業勢均力敵,退休制度多軌並行的就業制度下,不同人群利益變動所導致的社會矛盾會更大。延遲退休年齡,需要很大的政治魄力,更需要廣泛的社會共識。
從解決利益矛盾角度推測,推行這一政策不會很順利,從三中全會決定的提法看,這一政策也不會很快推出。決定不僅提出“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而且對這一任務的要求是“研究”制定。
所以,不僅延遲退休年齡的政策是漸進式的,政策的推出也是漸進式的。漸進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改革需要更廣泛的共識,而提出研究,開展討論,本身就是在謀求共識,為政策創造條件。回頭看看,今日之爭議,是不是比兩三年前的爭議更理性?這也正是不斷謀求共識的結果。(陳秋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