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2天時間裏,國內竟有三家航空公司的5個航班遭遇恐嚇。8月29日,國航一航班收到威脅資訊後被迫返航;8月30日,深航一航班受威脅後備降;10月8日,南航一航班受威脅後備降;10月9日,兩架國航航班再次受到威脅,被迫延誤3小時以上。而調查證明,這些恐嚇都是虛假資訊。
聲稱機上有“炸彈”,實則是“詐彈”,類似事件不是沒有過,但像近期這樣集中出現,還是比較罕見。其中原因,雖然可以説存在巧合,但也説明,在一些人的思維邏輯中,並沒有認識到恐嚇航班行為的嚴重性,甚至視同兒戲。
在8月30日發生的深航航班受威脅一事中,嫌疑人編造恐怖資訊的目的竟是為了阻止債主討債。今年4月27日,有人撥打浦東國際機場熱線,自稱是“基地”組織恐怖分子,在國航一航班上裝了炸彈,勒索100萬元。此前,有導遊為了讓旅遊團趕上飛機,謊稱飛機上有炸彈,試圖拖延飛機起飛;還有人為了阻止情人乘機離開,謊稱飛機上有恐怖分子……
這五花八門的理由,折射的是嫌疑人的極端無知和自私,或為了惡作劇,或為了泄私憤,或為了達私欲,竟把違法行為當做無傷大雅的玩笑,任意妄為,足顯法制意識缺乏,公共意識淡薄。
這種“天大的玩笑”豈是開得的?根據民航法和刑法,編造傳播恐怖資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處5年以上徒刑。航班受到威脅之後,被迫延誤、返航或備降,機艙必須清理檢查,乘客、行李必須重新安檢,相關部門、企業增加無謂的行政、經濟成本,乘客的時間被耽誤,情緒受影響,利益遭損失……這種種後果,都源於一句輕飄飄的謊言。
得讓輕飄飄的謊言付出沉重的代價才行。不能把類似事件看做惡作劇失敗的笑料,否則,“狼來了”的謊言一再重復,可能麻痹人們的神經。近年來,編造民航客機恐怖資訊的行為多被處以一年以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專家認為量刑偏輕,而且應增加經濟處罰的金額,以彌補相關企業和乘客的損失;也可將嫌疑人列入航空黑名單,甚至終身“禁飛”。這些建議值得研究。
近期恐嚇航班案件屢屢發生的原因,是處罰力度不夠,還是社會上對這種行為是犯罪的認識程度不夠,需要好好探討,並對症下藥。聯想到這段時間同樣時有發生的機上暴力事件,客機安全的重要性,仍然有傳播的必要;在公共生活中必須遵守的共同規則,也還處在一個需要不斷提醒、持續推廣的階段。在觀念上有社會共識,在行為上有法律約束,才能減少將恐嚇當兒戲的危險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