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實名制收費”首先應過民意關

時間:2012-07-02 10:34   來源:檢察日報

  “學習臺北垃圾分類模式”要全面鋪開,部分小區試行垃圾費“按袋計量徵收”,廚余垃圾專袋收運……這是記者6月29日從廣州市城管委慶祝建黨91週年暨爭先創優表彰大會上獲悉的(據6月30日《南方日報》)。

  應該説,向市民徵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並非什麼新鮮事,北京等許多城市已經實施了多年。然而,廣州將試行垃圾袋實名制,垃圾費“按袋計量徵收”,無疑是一項創新之舉,如得以順利實施,將會從根本上解決垃圾分類資金嚴重不足、分類正確率不高、分類鏈條不暢通等問題。

  據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國600多個城市中,近三分之二的城市被垃圾問題所困擾,垃圾對大氣、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和大量滋生的蚊蠅傳播的疾病,已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長期以來,全國多數城市的垃圾處理系統,全憑政府投入資金來運轉,投入渠道單一,處理經費短缺等問題,已嚴重影響到垃圾處理工作的正常開展。本著“誰産出,誰付費”的原則,廣州市試行“垃圾實名制收費”,值得期待。

  可以預料,實行“垃圾實名制收費”制度後,市民維護城市環境的意識將會明顯增強。對一般市民來講,以前扔垃圾從來沒有想到它會如何處理,現在要繳費了,至少會産生“自己污染,自己負責”的意識,從而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倒逼”市民對城市的環境保護盡到責任。

  再者,實行“垃圾實名制收費”,將改變政府單一投入的模式,在政府牽頭、全民參與的前提下,逐步滿足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的要求,使城市垃圾處理逐步走上市場化、産業化道路,步入“投入,産出;再投入,再産出”的良性發展軌道。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廣州試行“垃圾實名制收費”,首先要廣徵民意,聽從市民的意見和建議。比如,召開聽證會,邀請各行各業代表對垃圾袋實名制的可行性及居民資訊保護、垃圾計量收費的依據及標準等進行聽證,經過充分討論,確定一個合理的實施方案,做到工作既穩步推進,又不損害市民的基本利益。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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