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鎮化處於快速發展階段,同時規劃相對落後,這在生活垃圾處理方面表現得非常典型:城鎮人口迅猛增加,生活垃圾激增,垃圾處理能力相對不足。
這種能力不足是系統性的:社區居民缺乏垃圾分類的習慣,垃圾收集轉運能力不足,垃圾轉運站規劃不合理,垃圾轉運車等設施不健全,缺乏垃圾無害化處理技術和設備等等。生活垃圾的回收、轉運、處理設施,是城鎮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上一階段的快速城鎮化過程中,這些關係到城鎮化內涵和發展品質的基礎設施欠賬嚴重。垃圾處理等城鎮基礎設施發展失衡,使一些城市地區的發展和居民生活品質受到嚴重影響。
應當説,生活垃圾處理已經成為我國公共服務的“欠賬”。日前正式批復的《“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確立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並明確提出,強化政府責任,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完善財稅優惠政策。
當前,不僅要在新建城鎮規劃建設好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而且要在那些基礎設施不健全的老城區補上這一課,全面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逐步縮小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差距,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準;不僅要做好新增垃圾的無害化處理,而且要做好存量垃圾的治理;不僅要加大垃圾處理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更要做好垃圾分類處理的教育普及工作,讓每一個人都意識到“垃圾處理,人人有責”,從源頭全面提升垃圾處理能力。
生活垃圾處理不僅存在於城鎮,也存在於農村。當前,生活垃圾已經嚴重影響農村的環境和農民的生活品質。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理,不僅是新農村建設的關鍵,也是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的要求。
農村生活垃圾的處理,不僅要考慮到基礎設施水準差、人口居住比較分散等客觀條件,而且要正視一些農村居民還沒有養成集中堆放垃圾的生活習慣,管理難度比城市要大得多。但也應該看到,隨著生活水準的提升和生活方式的改變,農民對生活垃圾處理的需求也在提高,農民的環境保護意識也在提高。推進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不僅有利於保護環境,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也有利於提高農民的環保意識。
生活垃圾處理是一項公共服務,一方面,政府部門要加大投入做好生活垃圾處理和監管工作。另一方面,對全社會而言,我們每一個人都在製造生活垃圾,都在給自己生活居住的環境增添壓力,每一個人都有義務為減少生活垃圾而努力。
和一般的公共服務不同,政府在提供生活垃圾處理這項公共服務的同時,應採取一些經濟手段,這有助於人們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也有助於人們減少生活垃圾。這也再次説明,生活垃圾處理必須強調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兩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