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條在山東】“56條措施”政策解讀之二十: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對魯臺高校聯合開展教學改革項目、課題研究及課程建設優先支援的有關説明
2019年02月01日 15:48:00來源:台灣網
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對魯臺高校聯合開展教學改革項目、課題研究及課程建設優先支援的有關説明
一、適用範圍
申請與山東高校聯合開展教學改革項目、課題研究及課程建設的臺灣高校。
二、辦理依據
《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本科教改項目立項和管理的通知》。
三、諮詢處室
山東省教育廳高教處。
四、數量限制
以當年度申報通知為準。
五、申請程式
由聯合開展教改研究的駐魯高校牽頭向山東省教育廳提交立項申請,由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審,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援。
六、辦事流程
1.根據省教育廳每年教改項目立項通知要求,由聯合開展教改研究的駐魯高校牽頭向山東省教育廳提交立項申請書;
2.省教育廳根據當年教改立項申報情況,組織省內外專家開展評審;
3.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確定是否支援申報項目立項,經公示無異議後行文公佈。
七、聯繫方式
辦公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 山東省教育廳11樓
聯繫電話:0531—81916679
傳真:0531—86109631
[責任編輯:王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