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人民始終不渝堅持的重要理念。中國共産黨始終高舉人民民主的旗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統籌把握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以馬克思主義政治家、思想家、戰略家的非凡理論勇氣、卓越政治智慧、強烈使命擔當,對關係我國民主發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學判斷,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極大深化了我們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民主理論,指引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全面推進,有效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收錄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為我們深入學習領會這一重大理念提供了權威教材。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關於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要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相關重要論述特別是《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相關重要論述貫通起來,作為一個整體來學習領會,準確把握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豐富內涵、重大意義和實踐要求,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更好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保證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
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信
中國共産黨成立100多年來,始終高舉人民民主的旗幟,為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進行了不懈探索和奮鬥。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深刻總結我們黨實現和發展人民民主的成就經驗,從新時代新的實踐出發,全面闡明我們黨關於民主的立場、理念、觀點,創造性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進一步豐富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政治內涵、理論內涵、實踐內涵,科學回答“民主之問”、廓清“民主迷思”,極大增強了中國人民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自信和底氣。
民主是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馬克思、恩格斯説過:“民主是什麼呢?它必須具備一定的意義,否則它就不能存在。因此全部問題在於確定民主的真正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並創造性地提出:“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關鍵在於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當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沒有投票權,更要看人民有沒有廣泛參與權;要看人民在選舉過程中得到了什麼口頭許諾,更要看選舉後這些承諾實現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規定了什麼樣的政治程式和政治規則,更要看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執行;要看權力運作規則和程式是否民主,更要看權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監督和制約”。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實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證和支援人民當家作主。反觀一些西方國家,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後就進入休眠期,只有競選時聆聽天花亂墜的口號、競選後就毫無發言權,只有拉票時受寵、選舉後就被冷落,這不是真正的民主。
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有效的標準。對這個重大而複雜的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明確提出了“八個能否”的標準,即“主要看國家領導層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體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人民群眾能否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能否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國家決策能否實現科學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過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執政黨能否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實現對國家事務的領導,權力運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此後,習近平總書記又多次重申這一準確揭示民主本質、具有深遠理論與實踐意義的重要標準。對照“八個能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是民主的、有效的,是具有鮮明特點和獨特優勢的,必須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發展,使之深深根植于中國社會土壤、充分發揮優越性。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深入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集中體現為《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篇重要文章中強調的“六個必須堅持”,即必須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必須堅持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必須堅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六個必須堅持”,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堅持好、發展好、完善好我國新型政黨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共産黨、中國人民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偉大政治創造,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新型政黨制度,“新就新在它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産物,能夠真實、廣泛、持久代表和實現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國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舊式政黨制度代表少數人、少數利益集團的弊端”“新就新在它把各個政黨和無黨派人士緊密團結起來、為著共同目標而奮鬥,有效避免了一黨缺乏監督或者多黨輪流坐莊、惡性競爭的弊端”“新就新在它通過制度化、程式化、規範化的安排集中各種意見和建議、推動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舊式政黨制度囿于黨派利益、階級利益、區域和集團利益決策施政導致社會撕裂的弊端”。習近平總書記深刻闡明瞭我國新型政黨制度的豐富內涵和鮮明特點,為新時代堅持好、發展好、完善好我國新型政黨制度指明瞭前進方向。
民主是豐富多彩的。民主是全人類的美好追求和共同價值,是各國人民的權利,而不是少數國家的專利。民主是歷史的、具體的、發展的,實現民主有多種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一個國家是不是民主,應該由這個國家的人民來評判,而不應該由外部少數人指手畫腳來評判。國際社會哪個國家是不是民主的,應該由國際社會共同來評判,而不應該由自以為是的少數國家來評判。”世界上沒有定於一尊的制度模板,也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民主模式,更不能想像突然就搬來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飛來峰”。我們要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信,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把發展進步的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深刻把握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豐富內涵
2019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虹橋街道考察時指出:“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2021年7月,在慶祝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2021年11月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將“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列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十個明確”的重要內容。
如何準確理解把握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豐富內涵?在《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收錄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這篇重要文章中,習近平總書記系統闡釋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強調“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
完整的制度程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實行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形成了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構建了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這一制度體系的基本內容,已經明確寫入《中國共産黨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實現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證。
完整的參與實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體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不斷擴大,實現了內容廣泛、層次豐富的當家作主;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得到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有效保障了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共商國是、凝心聚力;建設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決策機制,保證決策符合人民利益和願望,全過程人民民主呈現出蓬勃生機和旺盛活力。
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的著力點。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工作上來。”這三個方面,為新時代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指明瞭方向路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過程人民民主,深深植根于中國大地,是黨團結帶領人民長期奮鬥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是新時代中國共産黨人不斷推進中國民主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實踐創新的經驗結晶。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系列重要論述,深刻揭示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規律和實踐特點,為豐富和發展人類政治文明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在實踐中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人民參與民主實踐越廣泛,意願表達越充分,人民當家作主的實現就越真實。全過程人民民主豐富、創新、發展了人民民主的實踐形式和內容,把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貫通起來,使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環節、各方面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充分彰顯我國制度優勢,提升了國家治理效能。
從民主選舉看,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選出代表自己意願的人來掌握並行使權力。我國選舉是廣泛的、平等的、真實的、發展的,涵蓋了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人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得到充分保障,選舉形式手段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不斷創新和豐富。比如,實行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相結合,産生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成國家權力機關並産生其他國家機關,保證了人民真正當家作主。
從民主協商看,人民在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的同時,在重大決策前和決策過程中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協商民主是中國民主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民主形式,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充分發揚民主精神,廣泛凝聚全社會共識,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從民主決策看,主要體現為人大“開門立法”、政府“開門問策”、廣大群眾參與基層決策等。作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環,民主決策凝聚人民智慧,反映人民意願,保障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在中國,察民情、聽民聲、順民意,群策群力、集思廣益成為常態,越來越多來自基層的聲音直達各級決策層,越來越多的群眾意見轉化為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
從民主管理看,廣大人民行使憲法賦予的各項權利並承擔憲法賦予公民的責任和義務,弘揚主人翁精神,發揮主體作用,積極行使民主權利,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人民的事人民管,人民的事人民辦。人民積極主動參加選舉、協商、決策、監督等,在各個層級、各個領域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得到有力保障。
從民主監督看,人大監督、民主黨派監督、行政監督、監察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我國結合實際,探索構建起一套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的監督體系,形成了配置科學、權責協同、運作高效的監督網,對權力的監督逐步延伸到每個領域、每個角落。全面有效的民主監督,保證人民的民主權利不因選舉結束而中斷,保證權力運用得到有效制約。
這五個環節環環相扣,內在統一,貫穿從選舉、協商、決策、管理到監督的全過程,涵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各個方面,形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完整鏈條,擴大了人民有序政治參與,鞏固和發展了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真民主、好民主,就要真正做到人民當家作主:人民不僅有選舉、投票的權利,也有廣泛參與的權利;不僅能表達自己的意願,也能有效實現意願;不僅推動國家發展,也共用發展成果。當今世界,一些國家民主實踐出現了偏差,“民主過剩”“民主超速”與“民主赤字”“民主失色”問題並存,有的國家甚至陷入動蕩。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構建起覆蓋960多萬平方公里土地、14億多人民、56個民族的民主體系,實現了最廣大人民的廣泛持續參與。中國人民既廣泛參與國家、社會事務和經濟文化事業的管理,也在日常生活中廣泛充分行使民主權利。實踐充分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是個新事物,也是個好事物,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
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在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中形成,也必將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不斷發展。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更加切實、更有成效地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從各方面、全方位為人民當家作主提供有力保障。
《 人民日報 》( 2022年09月15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