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提升企業創新能力
金觀平
科技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行動方案(2022—2023年)》,為我國科技型企業帶來重大利好。我國走創新驅動發展的道路,市場主體必然要成為創新主體。強化企業在科技創新方面的主體地位和主體作用,是科技工作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去年我國全社會研發投入達2.79萬億元,其中76%都由企業貢獻。引導支援各類企業將科技創新作為核心競爭力,對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和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具體來看,《方案》突出問題導向,強化精準施策,聚焦關鍵環節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可謂“缺什麼補什麼”。
歡迎企業成為科技創新決策的主體。引導支援企業提升科技創新戰略規劃能力,強化從企業和産業實踐中凝練應用研究任務。下一步,企業將擁有更多參與國家層面創新決策的機會,將成為國家級科技項目的“出題人”。
支援企業成為集聚科技人才的主體。國家科技人才計劃加強對企業科技領軍人才和重點領域創新團隊的支援,對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科技人才實行特殊工資管理政策,開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員“雙聘”等流動機制試點。未來,隨著人才流動體制機制障礙的進一步掃除和科技人才激勵機制的進一步加強,企業必將成為科技創新人才的集聚地。
引導企業成為提升創新能力的主體。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企業投入基礎研究實行稅收優惠政策,通過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隨著相關強基礎、補短板政策的逐一落實,企業將成為我國科技創新的重要源泉。
幫助企業成為獲得創新資源的主體。推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普惠性政策“應享盡享”,形成各類企業“創新不問出身”的政策環境。建立金融支援科技創新體系常態化工作協調機制,引導創投企業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將服務企業情況納入國家科技資源共用服務平臺的評價考核指標。
促進企業成為構建創新生態的主體。支援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新型研發機構,面向重點行業龍頭企業徵集技術産品問題,組織中小企業“揭榜”。支援企業建設海外科技創新中心、離岸創新創業中心等基地,支援有條件的企業牽頭成立産業創新領域的國際性社會組織,參與制定國際標準。
實現科技自立自強需要有力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保障,期待政策早日落實,期待越來越多企業成為創新發展的探索者、組織者、引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