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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政府採購政策支援鄉村産業振興(專題深思)

2022-08-17 09:12: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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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度、廣度、難度都不亞於脫貧攻堅,必須加強頂層設計,以更有力的舉措、匯聚更強大的力量來推進。”《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明確要求:“對支援脫貧地區産業發展效果明顯的貸款貼息、政府採購等政策,在調整優化基礎上繼續實施”,這為進一步運用政府採購政策支援鄉村産業振興提供了保障。2021年5月,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發佈了《關於運用政府採購政策支援鄉村産業振興的通知》,對積極組織預算單位採購脫貧地區農副産品等作出規定。我們要充分認識運用政府採購政策支援鄉村産業振興的重要意義,依照頂層設計做好分層對接,確保政策取得實效。

  強化引導責任。我國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規定,政府採購應當有助於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其中包括“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實施政府採購政策,對於調節生産行為和市場運作具有重要導向作用。制定合理的政府採購標準,形成穩定的政府採購需求,有助於促進農村企業和農民儘快提升農業技術含量和農産品品質,優化生態農業、農産品加工業、鄉村旅遊業等産業佈局,進一步激發鄉村實現高品質發展的內生動力。例如,對綠色農産品保持採購價格優勢,減少採購過度使用農藥化肥的農副産品,引導農民發展綠色産業、保護生態環境;對脫貧地區農業企業和農民按時足額支付採購資金,幫助其穩定生産、擴大規模,紓解農業生産過程中的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完善防返貧保險産品體系,引入保險機制抵禦産業風險,為脫貧農民購買動物疫病、病蟲害防治服務,激活産業致富信心,為廣大農民的勞動成果保駕護航。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運用政府採購政策引導和支援鄉村産業振興的重要意義,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做好政府採購脫貧地區農副産品工作,確保政策取得實效。

  創新方式方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首先要按規律辦事。”從打響脫貧攻堅戰到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我國農村産業發展中出現了許多新技術、新業態和新模式,各地運用政府採購政策支援鄉村産業振興的方式方法也需要與時俱進、調整優化,更好地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産業、讓農民成為體面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一是適時調整政府採購政策支援的範圍。按照注重實效、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各級預算單位的採購需求,遵循就近、經濟的原則,合理選擇農副産品的採購地區和採購範圍。二是加強政府採購政策統籌協調。充分發揮財政、農業農村、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的協調作用,加強政府採購政策之間的協同,加強政府採購政策與鄉村振興戰略其他政策的協同,確保相關政策落實落細,形成振興農業、振興鄉村的強大合力。三是積極運用新技術新平臺。搭建農副産品網路銷售平臺,提供高效便捷的農副産品銷售渠道,加強農副産品貨源的組織和管理,建立長期穩定的供給體系。四是通過支援産業振興帶動人才振興。通過政府採購政策引導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扶持新型經營主體,支援農民掌握良種培育技術、建立産業基地,降低農民生産成本,提高産業收益。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