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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推動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2022-08-16 09:13:00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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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鄭功成(中國人民大學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院研究員、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強調“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將不斷增進民生福祉作為國家發展的根本目的,把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動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入快車道,建立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並使之成為全體人民共用國家改革發展成果的基本途徑,有力支撐起了人民幸福的福利大廈。

  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論述引領社會保障變革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社會保障改革與發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涉及社會保障的科學定位、先進理念、建設目標等多個方面,全面回應了新時代人民的福利訴求,為我國社會保障改革與制度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

  明確提出社會保障的科學定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增進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廣大人民群眾共用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發揮著民生保障安全網、收入分配調節器、經濟運作減震器的作用,是治國安邦的大問題。”這是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科學定位,揭示了社會保障是保障人民幸福的基本制度安排,對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維護國家長治久安和人民世代福祉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這一定位同時表明,社會保障在我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和走向共同富裕的歷史進程中將承擔起更加重大的責任與使命。

  明確提出發展社會保障的新理念。包括將社會保障納入國家發展總體佈局與戰略佈局的全局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保障發展之路的自主觀,堅持把增進民生福祉、促進社會公平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的目的觀,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需要相適應的協調觀,堅持制度統一性、規範性和符合“大數法則”的科學觀,堅持未雨綢繆、積極主動應對各種風險與挑戰的風險觀,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水漲船高的發展觀,堅持學習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和汲取國外教訓並重的國際觀等,這些新理念引領我國社會保障事業不斷向前推進。

  明確提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目標。提出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完善覆蓋全民、城鄉統籌、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織密社會保障安全網,為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提供了明確目標與努力方向。

  明確提出建設社會保障制度的主要原則。包括:普惠公平,即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不斷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共建共用、互助共濟,即強調人人參與、人人盡責、人人共用;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高品質發展、可持續發展。這些原則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明確提出發展社會保障的新思路。提出要基於國家戰略佈局與民生發展升級,科學謀劃“十四五”乃至更長時期社會保障事業。要求堅持制度的統一性和規範性,堅持國家頂層設計,增強制度的剛性約束,加強對制度運作的管理監督;著力加大社會保障再分配力度,強化互助共濟功能;全面深化社會保障改革,促使各項保障制度得以優化;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加強社會保障工作,在法治軌道上推動社會保障事業健康發展;全面加強精細化管理,努力提升社會保障治理效能,讓人民群眾獲得更加滿意的服務體驗;維持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之間的水漲船高關係,等等。提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已進入系統整合、協同高效的階段的重要判斷,為推動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內部及其與相關宏觀政策系統協同配套發展提供了新的歷史方位與理論依據。

  明確提出社會保障改革與發展的實踐路徑。包括加快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需求;加快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進一步明確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把農村社會救助納入鄉村振興戰略統籌謀劃,健全農村社會救助制度,完善日常性幫扶措施;健全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制度;健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對象精準認定機制;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完善幫扶殘疾人、兒童等社會福利制度;完善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深入推進社保經辦數字化轉型,依法健全社會保障基金監管體系,等等。這些部署明確了我國社會保障事業持續發展的實踐路徑。

  黨的十八大以來,正是在上述科學的定位、理念、目標、原則、思路、路徑引領下,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保障領域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全面深化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意見、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及健康中國建設規劃、積極應對老齡化與養老服務發展規劃、兒童發展綱要、婦女發展綱要等一系列頂層設計與中長期規劃紛紛出臺,為新時代的社會保障改革與發展提供了清晰的目標指向和行動指南。

  社會保障領域的突破性進展與標誌性成果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社會保障改革走向全面深化,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得到全方位躍升,民生安全網越織越密。2016年11月,國際社會保障協會將“社會保障傑出成就獎”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以表彰中國在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工作中取得的卓越成就。

  社會保障制度持續優化,跨入成熟、定型發展新階段。通過合併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形成了面向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城鄉居民三大群體的完整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正在走向全國統籌。通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確立了由面向職工與居民的兩大制度構成的中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職工醫保統籌層次提升和個人賬戶改革均邁出關鍵性步伐,藥品招採走向常態化制度化。通過制定社會救助行政法規和出臺新的改革方案,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為核心,包括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以及社會力量參與補充的完整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通過制定退役軍人保障法,使面向退役軍人與軍烈屬的社會保障制度走向統一。此外,還包括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探索建立基本養老服務制度、擴展兒童福利的內容等。

  社會保障覆蓋面持續擴大,成為惠及全體人民的福利制度安排。從2012年到2021年,我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從7.9億人增長到10.3億人,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數從2億人增長到近3億人,進入了老年人皆享養老金的時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達13.6億多人,全民醫保目標已經基本實現;社會救助制度實現了應救盡救,2021年全國4680多萬困難群眾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全年實施臨時救助1089萬人次;養老服務不斷發展並向社區與居民家庭延伸,兒童福利從孤兒向困境兒童擴展,貧困的重度殘疾人有了專門生活補貼與護理補貼;通過大規模棚戶區改造和城鄉危房改造等工程,有效保障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

  社會保障待遇水準穩步提高,為脫貧攻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從2012年到2021年,企業退休人員月每人平均養老金從1686元增長到2987元,城鄉居民月每人平均養老金從82元增長到179元,增幅分別超過77%、118%。醫療保障待遇持續提升,職工、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分別達到80%以上和70%。社會救助水準穩步提升,城鄉居民低保標準分別從2012年的人月均330元、人年均2000元提高到逾700元、6200多元,增幅分別達到1倍、2倍以上;軍人撫恤待遇以年均10%的幅度持續提高,其他保障項目的待遇水準同樣持續提升。

  社會保障體制機制得以重塑,為社會保障事業健康持續發展奠定組織基礎。一方面,經過2018年機構改革,掃除了長期制約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包括組建退役軍人事務部全面負責退役軍人及軍烈屬保障事務,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全面負責醫療保障事務,調整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相關部門的行政職責,實現了社會保障管理體制整體優化。另一方面,社會保障經辦服務水準進一步提升。建成了從中央到省、市、縣、鄉鎮(街道)的五級社會保障服務網路,管理服務經辦規範化、標準化、資訊化建設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水準有了質的提升。

  總結經驗並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我國社會保障改革與發展的成功實踐,積累了彌足珍貴的經驗,它至少包括:堅持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是根本遵循,堅持人民至上與共同富裕是根本目的,堅持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道路是必由之路,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和實事求是則是體現中國智慧的基本策略,堅持社會保障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這些經驗需要長期堅持併發揚光大。

  社會保障是走向共同富裕的支柱型制度安排,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需要正視制度整合沒有完全到位、責任分擔失衡、權責匹配存在錯位、部分人群保障不足、市場主體和社會力量作用發揮不夠、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能力不足等問題,以及老齡化加劇、人員流動性偏高、就業形態多樣、福利需求多層次等現實挑戰。在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社會保障工作系列重要論述指引下,按照系統整合、協同高效以及高品質、可持續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頂層設計,加快優化現行各項制度,明確不同保障項目的功能定位,充分調動市場、社會、機構及家庭參與的積極性,持續壯大社會保障體系物質基礎,促使其成為調節社會財富分配格局、促進社會平等的關鍵性制度安排。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