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發展
2022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水準”是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重要任務,對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建設作出了總體部署和戰略安排。早在2021年6月,文化和旅遊部印發的《“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就將“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建設”作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主要任務,重點聚焦數字文化內容資源和管理服務大數據資源建設、公共文化網路平臺建設、公共文化服務智慧應用場景拓展等方面。公共文化數字化是指公共文化數據大規模、跨領域、跨媒體的採集加工、交易分發、傳輸存儲及數據治理。而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既包括技術層面的智慧化,也包括分析、決策、管理方面的慧識化。“十四五”時期,立足我國基本國情,深刻認識和把握公共文化服務的新特徵、新要求、新規律,不斷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水準,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當前,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建設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以資訊技術為支撐,加強公共數字文化設施建設,如數字影院、基層公共數字文化設施等。二是以重點數字文化惠民工程為抓手,以公共文化數字平臺建設與服務推廣為重點,建設數字服務管理平臺,例如公共文化數字化融合服務平臺、公共文化服務雲平臺、文化大數據平臺等。通過整合公共文化數字資源、建立公共文化資源共建共用數據庫,建立健全全域共用、互聯互通的公共文化數字化服務體系。三是依託現代科學技術,將公共文化服務與科學技術相融合。通過整合併利用多源多維數據,為公共文化事業提供技術與方法,提升公共文化數字化裝備水準,加強公共文化智慧行銷、服務與技術應用,用科技手段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成效。
《意見》指出,“到‘十四五’時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數字化基礎設施和服務平臺,基本貫通各類文化機構的數據中心,基本完成文化産業數字化佈局,公共文化數字化建設躍上新臺階,形成線上線下融合互動、立體覆蓋的文化服務供給體系”。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建設,應重點關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一體化發展。應加強頂層設計、科學規劃,努力實現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的整體構建與統籌協調,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的共建共治共用。具體而言,應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實現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的均衡發展和有序管理;重視公共文化數字化基礎設施中的文化內涵建設,彰顯國家公共文化事業的特色;統籌配置公共文化服務中的數字化資源,完善公共文化服務協同發展機制,創建資源共用的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新空間;充分運用數字化技術、數字化思維、數字化認知,全面深化文化領域數字化改革,深化公共文化數字化建設、數字化應用和數字化轉型,著力解決制約公共文化服務高品質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二是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體系化建設。加快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體系化建設,旨在實現公共文化需求、技術和政策的數字化,實現公共文化資源與服務的整合化。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體系化建設主要涉及公共文化數字化政策法規、公共文化數字化基礎設施、公共文化數字化組織機構和人才、公共文化數字化活動主體和活動方式、公共文化數字化事業發展等多重元素的體系化、結構性構建。應加強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管理組織協調機制建設,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務産權與版權協調管理法規條例,完善文化數字化內容及其安全管理的規章與規範,將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管理系統和資源體系的認證測評、風險評估、設備採購、規範使用納入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體系建設之中。
三是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專業化建設。加快建設公共文化服務內容、人才、媒介、技術、安全等要素構成的公共文化數字化平臺;按照公共文化數字化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務數據資源共用機制和分級管理機制,合理規劃公共文化數字化建設內容;積極開展公共數字文化資源建設,拓展網際網路資源,優化各類資源結構,穩固數字資源整體品質;提升公共文化事業建設標準與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水準;加強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的多業態互動機制建設,推進公共文化服務的數字化、網路化和智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