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9日),市住建委公佈了公租房租金補貼申請條件、補貼標準以及申請、審核、發放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今後,符合每人平均月收入在2400元(含)以下等條件的城鎮戶籍家庭,通過公開搖號承租公租房,將獲得政府提供的租金補貼,補貼將按照承租家庭的經濟情況,分六檔進行補貼。補貼最多的是符合廉租房實物配租條件的低保家庭,補貼金額達到房租的95%。
補貼僅針對公開搖號者
根據此次徵求意見的公租房租金補貼申請條件。可以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的家庭有兩類。
一類是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
另一類是城六區超過廉租房條件的城鎮戶籍家庭承租公租房,並需要同時具備四項條件:申請當月的前12個月裏,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元;除了承租的公租房外無其他住房,或雖有其他住房但已騰退;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産凈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産凈值76萬元及以下;所承租的公租房必須是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獲得的。
“産業園區、社會單位建設和分配給職工的公租房,職工所在單位可以給予承租者一定的補貼。因此政府提供的補貼僅針對公開搖號公租房的承租家庭。”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説。
按家庭收入分六檔補貼
對於補貼的標準,此次徵求意見稿確定了六個補貼的檔次。
其中廉租房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分三檔,分別是符合廉租實物配租條件的城市低保家庭,補貼房租租金的95%;其他符合廉租實物配租條件的家庭,補貼房屋租金的90%;符合廉租租金補貼條件的家庭,補貼房屋租金的70%。
城六區城鎮戶籍不符合廉租房條件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也分為三檔給予補貼。
每人平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補貼房屋租金的50%;每人平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以上1800元(含)以下的家庭,補貼房屋租金的25%;每人平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以上2400元(含)以下的家庭,補貼房屋租金的10%。
面積超60平米部分不補貼
昨天發佈的徵求意見稿規定,符合廉租條件的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築面積低於50平方米(含)的按標準給予補貼;高於50平米的,超出面積的租金不予補貼。同時,城六區其他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築面積低於60平方米(含)的按標準給予補貼;高於60平方米的,超出面積的租金不予補貼。
此前已入住的遠洋沁山水公租房項目,有部分戶型的面積是高於60平米的,這意味著這些家庭超出部分的面積是不能領取補貼的。
市住保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遠洋沁山水公租房項目是在北京公租房建設導則出臺前立項建設的,因此部分戶型會超出60平米。目前北京在建絕大部分公租房和將來建設的公租房,套型面積均在60平米以下,以40平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