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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出臺油運價格聯動機制方案 明年1月1日起執行

  時間:2012-12-04 10:04    來源:福州新聞網     
 
 

  福州新聞網訊 記者3日從省物價局獲悉,為積極應對成品油價格變動,有效化解油價運價矛盾,促進我省道路運輸行業健康發展,日前省物價局會同省交通運輸廳制訂了《福建省油運價格聯動機制方案》。該方案經省政府同意,將於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該方案明確油運價格聯動的原則是“穩定基價、同向聯動、合理分擔”,規定油運價格聯動僅適用於非農村道路客運和出租汽車。其中,非農村道路客運以2012年3月20日我省公佈的0號柴油最高零售價7.74元/升作為基數價格,當我省公佈的0號柴油最高零售價達到或超過基數價格1元/升的整數倍時,啟動油運價格聯動。0號柴油最高零售價每上調或下調1元/升,客運票價相應加收或減收0.01元/人公里燃油附加費;當0號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低於8.74元/升時,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費。

  出租汽車以各市、縣調整運價時所確定的93號汽油價格作為油運價格聯動計算基數。扣除財政補貼後,油價每上調或下調0.90元/升時,每趟次可相應加收或減收燃油附加費1元;扣除財政補貼後,油價比基數價格上調不足0.90元/升時,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費;當每趟次加收燃油附加費接近或達到3元時,各地要調整起步價或調整運價。(福州日報記者 楊瑩 通訊員 程飛)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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