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下發通知,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對42個縣(市、特區)實施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實現省直接管理縣財政後,市(州)與所轄省直管縣(市、特區)在財政管理體制上相互獨立,市(州)不得集中所轄省直管縣(市、特區)的收入和財力,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均將直接分配下達到市(州)和縣(市、特區)。
實施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有利於減少管理層級,節約行政成本以及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增強省級財政調控能力。自2009年以來,貴州省已在31個縣(市)推行了該項改革。根據規劃,貴州將再通過1至2年的努力,把市轄區和自治州州府所在市以外的縣(市)全部納入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