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28日,重慶和上海作為全國首批試點城市,開始徵收房産稅。一年來,房産稅的政策效應在重慶已開始逐步顯現,對抑制高端住房消費和房價過快上漲勢頭,優化住房供應結構起到了明顯作用。高檔商品住房消費得到遏制,商品住房供應結構得以優化,居民住房消費觀念開始轉變。
房産稅徵繳基本做到“應收盡收”
家住九龍坡區一高檔住宅社區的羅先生是房産稅的徵收對象,去年10月他已到當地稅務部門繳納了房産稅。羅先生的房子屬獨棟別墅,面積250平方米左右,按照房産稅政策,扣除180平方米不收稅面積,他家的房子應稅面積只有幾十平方米,稅收金額2000多元。“徵收房産稅,儘管增加了一些家庭開支,但這是政府為調節樓市、完善稅制採取的重要措施,從長遠來看是大勢所趨。只是房産稅的稅率不要太高,以免加重我們的生活負擔。”羅先生説。
重慶市于去年1月28日,同上海市一起在全國率先啟動了個人住房房産稅徵收試點工作,至今已有一年時間。重慶房産稅的試點區域為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等主城九區。根據重慶市出臺的個人住房房産稅徵收管理實施細則,房産稅的徵收對像是:主城區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商品住宅收稅,高檔商品住宅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兩倍(含兩倍)以上的住宅。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 .5%;三倍(含)至四倍的,稅率為1%;四倍(含)以上的稅率為1.2%。在重慶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重慶市財政局副局長何志明介紹,截至去年11月30日,重慶市主城區房産稅應稅住房有8563套,建築面積210萬平方米,建築面積均價每平方米10992元。其中,在去年1月28日前購買的獨棟商品住宅3457套,建築面積136萬平方米。目前,重慶房産稅徵繳基本做到“應收盡收”,徵收率在99%以上,徵收金額超過9000萬元,如今已達一億元。少部分沒有繳稅房屋的主要是産權證沒辦結、存在産權糾紛等。何志明説,重慶房産稅收入全部用於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和維護。
房産稅政策效應已逐步顯現
自2010年開始,重慶市提出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約束”的住房制度體系建設。在低端方面,重慶市實施了大規模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求解決200萬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在中端方面,重慶加大了普通商品房的供應,採取金融、土地等調控杠桿,嚴格規範市場秩序。而在高端約束方面,則通過房産稅實施調節。綜合來看,這都是重慶市完善住房體系建設、改善住房結構的重要舉措。
何志明表示,總體上講,重慶的房産稅徵繳情況較為理想,甚至超出預期,基本做到“應收盡收”。一方面,房産稅政策目標明確,主要針對高端商品住房,範圍只涉及10%的人群,同時稅率較低,易於實施,操作性強。另一方面有強大的技術支撐。為了準確鎖定徵收對象,重慶市專門建立了“重慶主城區房産稅應稅住房數據管理系統”,只要在該管理系統中輸入應稅房屋産權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便可了解應稅房屋資訊,並可適時傳輸到稅務、財政等部門,由此部門之間也建立了流暢的房産稅徵收協作機制。
雖然重慶房産稅徵收試點工作不到一年,但其政策效應已開始逐步顯現,主要表現在抑制高端住房消費和房價過快上漲勢頭,優化住房供應結構。
位於江北區龍頭寺公園周邊,是高檔商品住房的聚集地。一家高檔樓盤的置業顧問透露,今年下半年以來,前來看房的人越來越少,訪客量以每個月10%以上的比例下降,並且訪客戶幾乎無一例外地會問房子在不在繳房産稅的範圍內。“現在樓市十分慘澹,有時一個月賣不到10套。如果再這樣下去,恐怕我們也要失業了。”置業顧問説。
據調查,房産稅實施後,重慶主城區多數高檔商品住房項目訪客量下降30%-50%,部分購房者改變了買大房、買高檔房的消費傾向。1月28日至11月30日,重慶主城區高檔商品住房成交70萬平方米,佔商品住房成交量的6.8%,較去年下降4.1個百分點。
對高檔房起到“價格約束”作用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場處處長文星介紹,房産稅的實施對高檔商品住房起到“價格約束”作用,從而遏制高檔住房帶動房價上漲。1月28日至11月30日,重慶主城高檔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為每平方米13638元,較房産稅實施前同類房屋成交建築面積均價下降7.1個百分點。
文星説,房産稅有利於優化商品住房供應結構,突出表現在市場上大戶型住房比例降低,中小戶型住房的供應量增加。1月28日至11月30日,重慶主城區建築面積10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上市量佔總上市量 的5 4 .2 %, 與 去 年 同 比 增 加17.8%。
重慶市長黃奇帆表示,重慶房産稅改革試點是運用經濟手段對高檔住房持有環節的土地增值稅和銷售環節的差別化稅收信貸政策一起,形成了對高檔住房的調控體系,加上運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形成了對房地産市場調控的“組合拳”,充分發揮了各項政策的綜合效應。
此外,房産稅還對完善房地産稅制和調節收入分配具有積極作用。房産稅實施後,增加了高檔住房購買者的持有成本,政府通過對佔有公共資源多的高收入者進行徵稅,並將稅款全部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起到了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