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鼓勵“以房養老”等新型養老模式

時間:2012-08-15 14:52   來源:蘭州晚報

  “十二五”時期,將是我省人口老齡化、高齡化進程加快的時期。預計到2015年,我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將達到365萬人,佔全省總人口的13.69%。為發展社會養老服務,承接家庭轉移的養老功能,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甘肅省“十二五”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規劃明確,“十二五”期間,我省將持續開展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年活動,並啟動實施7項覆蓋省、市、縣、鄉、社區五級的“敬老愛老助老工程”,即:地級以上城市老年養護機構建設計劃(簡稱“陽光計劃”);縣市區綜合社會福利中心建設計劃(簡稱“月光計劃”);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計劃(簡稱“星光計劃”);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計劃(簡稱“霞光計劃”);農村養老服務建設計劃(簡稱“互助計劃”);愛心護理院建設計劃(簡稱“愛心護理工程”);老年康復輔具配置計劃(簡稱“助康計劃”)。

  《規劃》指出,我省將力爭到“十二五”末,實現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服務床位數達到30張以上,全省60%的城市社區建有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提高到30%的目標。同時,我省還將積極支援發展老年人生活服務、醫療康復、娛樂教育等養老産業,引導企業開發老年保健照護、康復輔具、宜居住宅和社區等服務市場,鼓勵探索“以房養老”、“候鳥式異地養老”、“土地養老”等新型養老模式。通過提供評估、諮詢、第三方認證等服務和政府購買公益服務等方式,支援社會組織和仲介機構參與養老産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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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8月1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水利廳共同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媒體通報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甘肅省水土保持條例》的有關情況。

  8月10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甘肅省水土保持條例》,該條例針對我省水土流失嚴重、生態環境脆弱的實際,制定了多項具體的預防措施。如:在地貌和植被保護方面,條例明確禁止毀林、毀草開墾和採集發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鏟草皮、挖樹兜或者濫挖蟲草、蓯蓉、鎖陽、甘草和麻黃。條例還結合我省實際,明確規定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機制和水土保持補償費制度。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水土保持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從煤炭、石油、天然氣、礦山開採及電力開發等企業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

  為了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條例規定,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已種植農作物的,應當限期退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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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為加快我省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甘肅省“十二五”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到2015年,我省還將基本建立起以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主體、各類專項服務設施相配套,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願服務有效銜接的社區服務體系。全省所有街道都將建有1個不低於800平方米的社區服務中心,所有城市社區建有1個不少於300平方米的社區服務站;每百戶居民擁有的社區服務設施面積不低於20平方米;80%以上的社區黨員和30%以上的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志願活動;註冊社區志願者達到本地區居民總數10%以上,每個社區擁有5個以上社區社會組織。(記者 方言 張親第)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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