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團夥作案實施商業化運作;法官建議完善身份證挂失制度
身份證丟了,被人拿去騙領銀行卡是件“雪上加霜”的麻煩事,這類案件近年多了起來。廣州市海珠區法院18日公佈的數據稱,該院今年共審理了15件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案件,而與往年相比,這類案件上升的趨勢明顯。據統計,2010年和2011年,該院受理這類案件的數量分別為1件、0件。
據海珠區法院的法官介紹,該類犯罪已持續了較長時間,逐漸催生了以盜竊、偽造或買賣居民身份證為上游犯罪,冒名申請、非法出售銀行借記卡為中部樞紐,詐騙、行賄受賄為下游犯罪的“犯罪食物鏈”。
利用QQ等聊天軟體找買家
海珠區法院的經辦法官介紹,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這類案件具有團夥式作案、網路化銷售、商業化運作的特點。
“團夥的內部分工明確,購證、開卡、售卡均有專人負責,犯罪過程環環相扣”,“他們利用QQ等網路聊天軟體聯繫買家,通過快遞方式將銀行卡、身份證、U盾郵寄交貨,以銀行轉賬、支付寶支付實現付款,部分犯罪分子甚至搭建電子商務網站進行宣傳”,“這種方式形成了固定的市場價格,通過購買居民身份證、申請銀行卡的成本與銷售銀行借記卡的價格差額獲取高額利潤”。法官分析稱。
以經辦的案件為例,法官還透露了具體“行情”:女性身份證收購價格為15元,男性身份證收購價格為30元,單獨購買銀行卡價格為100元,“銀行卡+身份證”為130元至150元,“銀行卡+身份證+網銀”為300元至350元,具體價格還根據各大銀行開卡費用進行調整。
部分身份證靠撿、買、造獲得
據法院介紹,這類案件中,出現了一些以撿、買、偽造等多種渠道獲得身份證後,再冒名申請銀行借記卡,進而將信用卡非法出售牟利的情況。
去年12月26日下午4點多,27歲的廣東饒平青年詹某權手持名為“張某軍”的身份證和駕駛證,到中國建設銀行廣州芭堤水岸分理處,冒充“張某軍”騙領銀行儲蓄卡。在辦手續過程中,因他本人相貌與所持的身份證、駕駛證上面的相片不符,被銀行職員發現並報警,詹某權當場被抓。
調查發現,民警繳獲的名為“張某軍”的身份證、駕駛證及副頁是張某軍遺失的證件,而案發時,張某軍已重新申領了新身份證及駕駛證。
同一天,民警從詹某權身上查獲了姓名為“林俞伊”的身份證一張。經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鑒定,該證件的製作技術特徵和防偽點均不符合居民身份證的有關要求,屬假證。原來,該身份證是詹某權提供其本人的相片、支付報酬委託制證者配以虛假姓名“林俞伊”及其他虛假資訊偽造的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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