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改委下發進一步強化企業債風險防範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據企業資産負債率的不同區別對待企業債的發行。
通知中明確,對資産負債率在65%-80%之間的發債企業,在審核工作中將對償債風險實行“重點關注”;對資産負債率在80%-90%之間的發債企業,原則上必須提供擔保措施;資産負債率超過90%,且債務負擔沉重、償債風險較大的企業,發改委將不予核準發債;而負債率低於65%但負債絕對額較大的企業申請發債時也將在審核中給予“重點關注”。對能提供有效抵質押擔保或第三方擔保措施的“重點關注”類企業,將優先核準發債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