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國已躍居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實現了從中下等收入國家向中上等收入國家的歷史性跨越。同時,隨著我國資源稟賦和比較優勢的變化,中國經濟能否持續發展下去成為各方關注焦點。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改革與發展研究院教授宋立認為,我國經濟已經發展到了發展動力轉換與經濟轉型的關鍵時期,進一步推動資本深化進而推動技術創新勢在必行。為此,必須創新改革思路與改革方式,以刷新體制紅利。
《經濟參考報》:今天,伴隨中國經濟發展中出現的一些困難“中等收入陷阱”的話題被越來越多的人士所討論。“中等收入陷阱”背後的實質是什麼?
宋立:所謂“中等收入陷阱”實際上是個經濟發展的動力機制問題。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具有不同的動力源泉,不同的發展階段推進過程實際上是發展的動力機制的轉換過程。如果在原有舊的動力源泉逐漸失效的情況下,不能形成新的經濟發展動力源泉,則必然陷入某種形式的陷阱。“中等收入陷阱”只是經濟發展過程中一系列陷阱之一,其實質是中等收入階段的動力源泉接替和動力機制轉換陷阱。
從歷史的角度看,一個經濟體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最初的資源稟賦優勢、基礎設施投資以及吸引的外資等都可以發揮重要作用。一般而言,主要依靠政府公共投資支撐的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可以在從低收入到中下等收入的推進過程中發揮重要的投資驅動作用。外資一般與本國的資源稟賦等結合起來發揮作用。在一些成功實現跨越的國家,外資主要通過與勞動力資源結合起來發展出口導向型經濟。
但進入中等收入階段之後,在大規模基礎設施投資基本完成、勞動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利用的情況下,實現從中上等收入向高收入的跨越所能夠依賴的因素越來越少,經濟發展面臨的選擇越來越少。必須通過技術創新來推動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實現從原來的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産業向技術密集型、知識密集型産業轉變,構建新的增長源泉和競爭優勢,實現經濟發展的動力機制的再次轉換。否則,在原有的勞動力等資源稟賦優勢逐漸消失之後,經濟發展動力將趨於減弱而停留在中等收入階段,難以實現從中等收入或中上等收入向高收入的跨越。
《經濟參考報》:中國要跨過“中等收入陷阱”,轉型升級的動力在哪兒?
宋立:戰後順利實現從中等收入國家向高收入國家跨越的僅有的兩個規模較大的東亞國家———日本和韓國,它們基本上沿著資本深化與技術創新的道路,通過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實現了從中等收入向高收入的跨越。正因為如此,資本深化與技術創新通過産業結構優化升級被東亞學者所強調。這既是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國家的成功經驗,也被認為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國家的一個重要教訓。
歷史地看,今天的中國似乎正處在一個十分關鍵的十字路口。改革開放初期,中國主要依靠直接的體制紅利——改革所釋放的被傳統體制束縛的生産力,獲得了比較明顯的體制紅利,推動經濟快速發展。90年代以來,體制紅利雖然有所減弱,但開放紅利逐漸顯現,廉價勞動力帶來的人口數量即人力資源紅利日益凸顯。
尤其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開放紅利,特別是勞動力優勢帶來的“人口紅利”越來越多地激發出來——無限供給的勞動力,將人口從負擔變成了紅利,將我國的勞動力優勢與跨國公司的資本、技術、管理、品牌等優勢結合推動經濟快速發展。勞動密集型出口導向産業被認為是我國參與全球産業分工、加入第三次全球化過程的重要特徵。
近年來我國出現“民工荒”和工資上漲浪潮,表明我國勞動力供求關係開始變化,人口紅利或將進入遞減階段,人口紅利空間必將越來越小。從長遠看,就生産要素而言,必須也只能越來越依靠“創新紅利”,意味著我國經濟已經發展到了發展動力轉換與經濟轉型的關鍵期,進一步推動資本深化進而推動技術創新勢在必行。但從可能性來看,距離大規模創新紅利尚有一定的時間距離。在此過渡階段,必須也只能依靠生産要素組合方式的制度性變革可能帶來的新的體制紅利,包括直接的體制紅利,以及體制改革所可能激發的勞動力品質即人力資本紅利和初步顯現的創新紅利。
30多年來,改革尤其是經濟體制改革極大地解放了生産力,促進了我國發展和現代化進程,提升了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準。但隨著改革由易而難地深入推進,也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改革減速或弱化現象,即所謂“改革疲勞症”。改革減速或弱化現象不僅影響改革本身,對經濟社會發展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定的影響。為此,必須創新改革思路與改革方式,以刷新體制紅利,為迎接新的繁榮週期,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大的體制動力。
《經濟參考報》:刷新體制紅利、繼續推進改革,您心目中的路線圖是什麼樣的?
宋立:首先,要進行改革的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明確時序安排和行動方案,確保改革的總體方向和協調推進。此外,還需要發揮社會智庫等第三方力量在改革設計中的應有作用,矯正部門改革方案的可能缺陷,確保改革方案的科學、合理和客觀、中立。要發揮基層和地方的首創與探索精神,全方位激發改革動力,防止原有路徑依賴和向舊思路靠攏。
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刷新體制紅利,必須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要更大程度更廣範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健全資本、勞動力、技術等市場,深化土地等管理制度改革,以不斷發揮我國要素潛力和綜合配置優勢。要深化資源性産品價格和要素市場改革,完善重要商品、服務、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健全土地、資本、勞動力、技術、資訊等要素市場,使各類要素價格真正反映市場供求關係、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要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産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就改革方式而言,需強調增量改革與存量改革結合,尤其要在推動增量改革的同時,加大存量改革力度,徹底突破舊體制壁壘。要做到漸進改革與重點領域突破性改革結合,防止漸進改革在一定領域演變成為不改革。要注意總體設計與分步實施結合,保障長期改革目標落實到具體階段。要突出整體協調推進與局部率先突破結合,以點帶面推動全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