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福林:形成6億中等收入群體的轉型與改革

時間:2012-12-06 13:16   來源:經濟參考報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到2020年實現國內生産總值和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對這個目標的提出,社會各方面予以普遍關注和很高的期盼。我的理解是,實現這個目標,不是貧富差距繼續擴大基礎上的倍增,而是中等收入群體的倍增:即在目前大約23%的基礎上,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到2020年努力達到40%以上,由此使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擴大到6億人左右。

  形成6億中等收入群體,對未來10年中國走向公平可持續發展的意義重大:意味著巨大消費需求潛力的釋放,從而支撐年均7%~8%的中速增長;意味著利益關係調整的新突破,從而奠定“橄欖形”社會結構的重要基礎;意味著貧富差距的逐步縮小,從而形成走向共同富裕的大趨勢。

  作為一個轉型與改革的大國,實現2020年中等收入群體倍增的目標,主要取決於未來3-5年轉型與改革的進程:人口城鎮化的轉型與發展;收入分配改革的實質性突破;公平有序的社會生態及其制度安排。

  城鎮化將使中等收入群體快速增加

  人口城鎮化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重要載體,城鎮化的發展轉型將為中等收入群體倍增提供巨大空間

  由於工業收益與服務業收益遠高於農業收益,發達國家歷史上中産階層的形成,主要源於人口城鎮化及其經濟結構的轉型升級。從中國的現實看,未來10年實現中等收入群體倍增,重要的基礎和支撐在於人口城鎮化的發展轉型。

  1.人口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階段是中等收入群體快速形成的過程。一般來説,城鎮化率處於30-70%的時期,是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階段。2011年,中國的城鎮化率為51.3%,但人口城鎮化率只有35%左右,遠低於世界銀行統計的中等收入國家48.5%的平均水準。未來5年左右,只要以農民工市民化為重點的相關改革能夠取得突破,中國的城鎮化率有望以年均1%-1.2%的速度推進,人口城鎮化率有望以年均1.3%-1.5%的速度推進。這樣,到2020年人口城鎮化率有望達到50%-55%,初步接近60%左右的名義城鎮化率。屆時,新增城鎮人口將達4億左右,成為新增中等收入群體的“後備軍”。

  2.加快服務業主導的經濟轉型,將擴大中等收入者的就業機會。人口城鎮化必然拉動服務業的快速發展,帶來中等收入群體的快速增長、尤其是白領階層的快速增加。以美國為例,隨著由工業主導向服務業主導的經濟轉型,白領階層的規模從20世紀40年代的1000萬左右上升到20世紀70年代的5000萬,30年間擴大了5倍。1980年白領階層已佔全部勞動力的50%以上。

  從現實情況看,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是白領階層和中等收入者的重要來源。今年,中國大學畢業生估計為680萬人左右,到2020年累計新增大學畢業生將接近4000萬人。當前,大學生就業難,並很難成為中等收入者,主要原因是服務業發展滯後。2011年,中國服務業比重為43.1%,服務業就業佔比為35.7%,就業人口僅為2.7億左右。如果消費主導的經濟轉型明顯加快,未來5年,服務業比重有望提高到50%左右,服務業就業佔比有望達到40%以上;未來10年,服務業比重有望達到60%左右,服務業就業佔比有望達到50%以上。按照這個預測,到2020年全國勞動就業人口大約為9.3億,其中在服務業就業的人口將不少於4.5億。服務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就業人口規模的擴大,將明顯拉動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提高。

  3.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將使一定比例的農民工和農民成為中等收入群體的新生力量。按照中共十八大的要求,未來幾年,如果城鄉一體化的相關政策與體制安排到位,到2020年,城鄉居民收入翻番順利實現,新增4億城鎮戶籍人口中的40%,大約1.6億人有可能進入中等收入群體行列;考慮到2020年人口總量將接近15億,人口城鎮化率可能達到或超過50%,屆時如果7.5億農村戶籍人口有20%成為中等收入者,新增中等收入群體將有1.5億。兩項相加,保守地估計,到2020年,新增中等收入群體大概在3.1億以上,中等收入群體的總規模有望達到6億人左右。

  為實現2020年形成6億中等收入群體的目標,建議結合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儘快制定中等收入群體倍增的具體行動方案。例如:(1)加快教育結構調整,提高有效的人力資本積累,突出人力資本在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中的重要作用;(2)儘快出臺農民工市民化的日程表,爭取經過3-5年的努力,初步實現農民工市民化,使一部分農民在真正融入城市後成為中等收入群體;(3)儘快改革徵地制度,保障農民徵地談判的主體地位,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為一部分農民成為中等收入者創造條件。

  調節收入分配要從民富優先破題

  以民富優先為導向破題收入分配改革,為廣大中低收入者進入中等收入群體創造條件

  中等收入群體比例的提高,是縮小貧富差距、實現公平分配的必然結果。為此,調節收入分配關係、縮小貧富差距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基本條件。從目前的情況看,在貧富差距尚未明顯改變的情況下,即使城鄉居民收入整體翻番的目標實現了,也並不能保證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的倍增。以民富優先破題收入分配改革,就是要儘快扭轉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為廣大中低收入者向上流動創造更多的機會和條件。

  1.儘快提高城鄉居民的實際收入水準。居民收入倍增不是現有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下的倍增,而是向城鄉居民傾斜、向勞動者報酬傾斜條件下的倍增。例如:(1)確保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同步並略快於GDP增長。未來10年,在GDP年均增速為7%-8%的條件下,城鄉居民實際收入增長年均應不低於7.5%;(2)加快建立工資談判協商機制,確保勞動者報酬與勞動生産率增長同步,使勞動報酬佔GDP比重從目前大約40%提高到50%左右;(3)確定縮小城鄉差距的約束性指標,努力使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從2011年的3.13:1下降到2020年的2.8:1以內。

  2.以制度公平為重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中國政府承諾,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雖然過去幾年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取得重要的歷史性進展,但由於某些制度安排的不公平,使城鄉、不同群體間公共資源配置仍然存在比較嚴重的失衡,由此加大了中低收入群體在住房、養老、醫療、子女教育等方面的負擔,他們的實際生活品質很難隨著收入水準的提高而同步提高,並由此拉大了實際收入差距。這説明,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過程中能否保障中低收入者的權益,已成為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重要因素之一。這就需要:(1)嚴格限制經濟適用房的受益範圍,把住房領域的公共資源主要用於中低收入者,建立完善以廉租房為重點的住房保障體系,在這個前提下進一步推進住房領域的市場化改革;(2)推進城鄉、不同群體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的統一,尤其是醫療保險、養老保障的制度統一;(3)努力縮小財政用於不同社會群體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差距,並建立公開的約束性指標。

  3.以公益性為目標推進國有資本戰略性調整。到2011年底,中國國有企業資産總額為85.37萬億元。國有資本能否適應全社會公益性的需求推進戰略性調整,對於調節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作用。為此建議:(1)把一部分國有資本從競爭性領域退出,投入到公共産品領域,使國有資本成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支撐,由此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實際福利水準;(2)提高國有資本的收租分紅比例。2011年國有企業累計利潤達到2 .26萬億元,如果將收租分紅比例提高到50%左右,每年可新增1萬億元用於社會福利建設,這會明顯緩解公共産品短缺帶來的經濟社會矛盾;(3)調節壟斷行業過高收入。通過嚴格規範和控制國有企業不合理的工資福利分配,並嚴格把隱性福利陽光化、規範化、貨幣化,明顯縮小不同行業間的收入差距;(4)建立全口徑的財政預算體系,尤其是涵蓋國有企業的資源使用租金和利潤分紅,從制度上確保國有資本的公益性。

  4.加快推進結構性減稅。推行結構性減稅是打破制度性約束、藏富於民的重大舉措,有利於增強經濟活力,有利於減輕中低收入者負擔。未來幾年,重點是:(1)中小企業是創造就業的主力軍,降低中小企業稅負,不僅可以鼓勵創業,防止資本外流,還能夠為提高勞動者報酬創造條件;(2)建議未來3-5年,全面推行服務業稅制由營業稅向增值稅轉型,切實減輕服務業的稅負,使在服務業就業的白領階層儘快成為中等收入者;(3)考慮通脹因素和提高中低收入者生活水準的客觀要求,建議在進一步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的同時,同步降低個人所得稅稅率,減輕中等收入群體的實際稅負。

  建立公開、透明的收入分配基礎制度

  未來10年,形成6億中等收入群體,將是中國走向公平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標誌。良好的收入分配秩序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基本保障

  良好的收入分配秩序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基本保障,也是中等收入者認同感逐步增強的重要條件。在灰色收入較為普遍、腐敗問題比較突出、收入分配不公越來越成為全社會最為關注的焦點問題這一特定背景下,要使工薪階層為主體的中等收入者普遍認同自己的經濟社會地位,迫切要求以公開、透明為重點,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的基礎制度;理順利益關係,形成公正有序的分配秩序。

  1.以全口徑預算決算管理改革為契機,全面推進政府預算公開。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客觀上要求建設低成本的廉潔政府,這對財政預算公開提出了新的要求。應當説,將所有政府性收入納入預算管理、全面取消預算外資金、推進全口徑財政預算公開的條件已經成熟。為此建議:(1)加大“三公”經費公開力度。在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的“三公”經費公開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公佈其明細賬目,並通過3-5年的努力,使各級政府全面實現“三公”經費的公開;(2)拓展財政預算公開範圍,將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産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土地出讓金等全部納入預算公開範圍;(3)加快《預演算法》的修訂工作,為推進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提供法律依據。

  2.以官員財産公開為重點,逐步形成覆蓋全民的財産申報制度。當前,推進官員財産公開已成為各方面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成為解決機制性尋租腐敗、提振社會信心的重大舉措。為此建議:(1)儘快實現官員個人和家庭財産從內部申報轉向社會公開;(2)對擬新提拔的官員、新當選的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率先實行財産公開;(3)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將財産公開覆蓋至全部官員,爭取5年左右的時間建立覆蓋全民的財産申報制度,並建成完善的收入分配基礎數據資訊體系。

  3.建立公職人員的收入、財産動態監察制度。對公職人員進行收入和財産監督是杜絕灰色收入、取締非法收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的關鍵所在。建議在推行陽光政府建設的過程中,加快設計建立公職人員的收入、財産監察體系。其中的重要措施是:(1)加強對腐敗高發領域公職人員的收入及財産監督,在推動反腐倡廉上取得新突破;(2)強化各級人大對同級官員的收入及財産監察;(3)強化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建立完善對公職人員非法收入及財産的舉報制度。

  在過去30多年的發展與改革進程中,中國在成功減少2億多貧困人口的同時,又使得3億人躋身中等收入群體的行列。未來10年,形成6億中等收入群體,將是中國走向公平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標誌;將是中國從投資生産大國轉型為消費大國的重要標誌;將是中國拉動全球消費市場、為全球經濟復蘇作出新貢獻的重要標誌。我們有責任為此作出共同努力。(中國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 遲福林)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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