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提高個稅起徵點對稅收影響不大

時間:2012-11-26 10:25   來源:新京報

  中共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確保到2020年實現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這一句承諾,被媒體冠名為中國版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令人期待。

  但如何實現收入倍增,卻有多種不同的路徑,如有學者就建議提高個稅起徵點到一萬元。我們還將目光投向了國外,此前日本等國度都曾實踐過收入倍增計劃,也為保證每人平均收入增長做過大量努力,這些都是我們值得借鑒的寶貴經驗。

  再提個稅起徵點 普發消費券

  “收入倍增計劃”怎麼搞,要從讓民眾“得實惠”的政策開始,讓民眾看到可支配收入確實走在逐步提升的路上。提高個稅起徵點和發放消費券這兩件事,既不會對國家的財政大局造成太大影響,又能切實惠及民眾,而且具有很強的現實操作性。

  近日,在國際金融論壇第九屆全球年會上,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原主任王健提出,應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提高至一萬元,以改善收入分配。

  再提高個稅起徵點是否可行,十八大提出的“居民收入倍增”計劃,又該從哪開始?新京報專訪王健。

  提高個稅起徵點對稅收影響不大

  提高個稅起徵點,對社會“有百利而只有一害”。“一害”就是稅收增長幅度可能稍有所下降,但完全是財政可以承受的。

  新京報:您提出的將個稅起徵點提高至萬元左右,得到很多人的支援,但同時很多人也覺得短期很難實行,您覺得現在時機是否成熟?

  王健:2008年到2011年,連續幾年個人所得稅佔稅收總收入比重都不到7%,稅收增長則分別為19.5%、11.7%、21.3%和24.8%。所以,改成萬元以上徵個稅,僅僅是稅收增長幅度可能有些下調,對稅收總體影響不大。

  新京報:看來這不僅是錢的問題。

  王健:對,我認為主要是觀念問題。只要觀念問題解決了,操作層面不存在什麼大問題。根據《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人員,應當辦理納稅申報,年收入12萬正好是相當於月收入1萬元,從財政部門的個稅徵繳規定出發,1萬元也是有依據的。

  實際上,提高個稅起徵點,對社會利多弊少。首先是對民眾有利,在提高個稅起徵點的同時,調整個稅的累進率,能夠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有利於培養中産階層,緩解收入兩極分化。從而有助於十八大報告“收入分配差距縮小,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目標的實現。

  弊是稅收增長幅度可能稍有所下降,但完全是財政可以承受的。

  新京報:有人覺得提高個稅起徵點,不如推進以家庭為單位徵稅。

  王健:綜合稅當然是更好的形式,但從現階段來看,要統計家庭人口,在流動人口數量龐大的現實面前,要馬上實現可能存在一些困難。相對於綜合稅來説,提高個稅起徵點是比較容易操作的。改革先易後難,把比較好實現的先做起來。提高個稅和綜合稅並不衝突,提高個稅起徵點的同時,也可以繼續進行綜合稅改革。

  現行補貼政策亟須調整

  “以資為本”的補貼有必要轉向“以民為本”,將原來補貼企業的資金直接用於補貼居民消費,增加社會消費能力。

  新京報:將個稅起徵點由3500元提高到萬元,直接受益的主要是中等收入群體。中低收入者可能會問,他們收入怎麼增加?

  王健:對收入增加,民眾確實有著很高的期待。我們主張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找到一些切實可行的領域為突破口。除了提高個稅起徵點外,建議財政加大對低收入群體的補貼力度,同時調整目前的補貼方式。

  目前,中國財政補貼政策基本上是“以資為本”:出口補貼、家電和汽車補貼、農業補貼等,都是企業得利多,民眾獲利少。比如,與“菜籃子”相關的財政補貼讓人眼花繚亂:有補給蔬菜基地的,有補給超市的,有補給肉類生産和零售商的,有補給大學食堂的,五花八門。政府錢不少花,但往往效率不高,有些地方監管不力,甚至影響政府公信。

  這種“以資為本”的補貼有必要轉向“以民為本”,就是清理財政補貼,將原來補貼出口企業和生産消費品企業的資金直接用於補貼居民消費,將目前的財政家電補貼和菜籃子“等補貼直接補給消費者,增加社會消費能力。

  新京報:這樣會不會弱化政府對一些行業或領域的扶持,比如新能源汽車、高新技術産業之類?

  王健:當然不會要求把所有的補貼全部取消,那些對新能源、高新技術等特殊補貼政策可以保持不變,但是以促進消費為目的的補貼,就應該好好梳理一下,加以轉型。因為當前的很多補貼,實際上還可能造成新的不公。

  比如,現行的汽車折舊、家電等産品的財政補貼政策,對汽車和家電生産企業所在的省份有利,而對沒有或僅有少量汽車和家電企業的省份不利。因此,財政補貼消費品政策形成了新的“馬太效應”:越是汽車、家電等消費品生産企業集中的經濟發達省份,獲得財政補貼越多;越是汽車和家電等消費品生産企業缺乏的經濟欠發達省份,得到的財政補貼越少。

  可以將當前消費類的補貼進行統計,再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配合,確定不同地方的發放標準。所有的消費補貼都不以現金的形式,而以消費券的形式發放,規定消費券的截止期。消費券既可以買國産的汽車、家電等消費品,也可以購買國産的米麵油等生活必需品。建議只能買國內企業的産品,以有效地促進內需。

  將財政的消費補貼改為發放消費券,讓民眾自由選擇産品之後,效率可能會更高。也能給企業帶來更多的市場機會。只要消費者能直接擁有消費權,那企業就不再是想方設法地去爭補貼,而是去爭市場,顯然更有利於市場競爭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和市場健康發展。

  “收入倍增”需讓民眾得實惠

  “收入倍增計劃”怎麼搞,要從讓民眾“得實惠”的政策開始,讓民眾看到可支配收入確實走在逐步提升的路上。

  新京報:相對中國龐大的人口,這些補貼平均到每個人,能起多大作用,或者説可持續嗎?

  王健:這個要看我們花這個錢的目的是什麼,如果要靠發消費券徹底扭轉貧富差距,當然不可能。但如果是為了一定時期內拉動消費,還是有作用的。通過發消費券,大家的可支配收入都高了,但對窮人來説可能更有用。而且越是低收入群體,他增加的收入用於消費的比例就越高。

  新京報:政府在“收入倍增計劃”中該承擔什麼角色?

  王健:這是個比較宏大的課題,在初次分配、二次分配等層面,都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對於不同的群體,政府所起到的作用也不一樣。對民營企業,政府可能最重要的工作,是怎麼營造好的市場環境,幫助企業産業升級、快速發展。企業不發展,員工收入倍增就是空話。

  新京報:所以還有種聲音,覺得政府讓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收入倍增容易,讓民營企業員工、農民收入倍增很難。那政府與其關注收入,還不如做好保障。

  王健:社會保障當然必須要搞,政府在做好社會保障服務的同時,也要關注居民收入的增加。

  “收入倍增計劃”怎麼搞,要從讓民眾“得實惠”的政策開始,讓民眾看到可支配收入確實在逐步提高。提高個稅起徵點和發放消費券這兩件事,既不會對國家的財政大局造成太大影響,又能切實惠及民眾,而且具有很強的現實操作性。(記者 王華)

  ■ 爭論

  個稅改革不應只盯著起徵點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認為,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總收入為23979元,月均收入也就是2000元左右。這樣一個收入水準,連3500元的個稅起徵點都達不到,再往上提的話只能是讓高收入者受益,與中低收入者無關。

  賈康分析説,從整體稅負水準看,工薪階層的納稅面由28%下降到7.7%,收入處於工薪階層塔基、塔腰的人群都已經被排除在外,不用繳一分錢的稅。就是這7.7%的工薪納稅人中,九成以上的稅負低於5%,再減負的空間並不大。提高“起徵點”,表面上看是月收入萬元以下的工薪者得了實惠,實際上是月收入幾萬元的高管和“打工皇帝”們實惠更多。

  賈康認為,稅收不僅是政府籌集財政收入的手段,更是調控經濟、調節分配的重要手段。個稅存在的最大價值,是對收入高的人多徵稅,對收入低的人少徵或者不徵稅,通過“抽肥補瘦”對收入分配進行再調節。“現在,工薪階層中只有7.7%的人繳納個稅,中低收入階層並非是納稅主體。如果‘起徵點’再提高到萬元,受益的只是7.7%這一小部分人。這意味著,提高‘起徵點’不是給廣大工薪層減稅,而是在給高收入者減稅。”

  賈康表示,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居民收入倍增計劃,8年後人們的收入將有大幅提高,“起徵點”再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調整,以求更加合理。

  賈康認為,個稅改革的關鍵不在“起徵點”,也不能光盯著工薪階層的工資收入。個稅改革的主要目標,不是為政府籌集更多的財政收入,更主要的是有效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未來個稅改革的方向,應當是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在調節收入分配上發揮更大作用,使稅負更加公平。更合理的制度設計,是合併計算家庭所有收入,再考慮每人平均收入水準的差異,區別對待。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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