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新36條”在流通領域“落地”——訪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副司長吳國華
新華網北京8月13日電 (記者 雷敏)今年6月18日,商務部出臺《商務部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商貿流通領域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進一步鼓勵支援商貿流通領域民營資本發展的政策措施。
當前我國流通領域民營企業發展現狀如何?新出臺的《意見》提出哪些鼓勵措施?商務部將如何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副司長吳國華日前就上述問題接受了記者採訪。
記者:請問當前我國流通領域民營企業發展有什麼特點?
吳國華:首先,流通領域是對民間資本開放最早、開放度最高的行業。目前,除對儲備糧、煙草、食鹽等極少數重要商品實施專營等管制手段外,其餘領域均對民營資本放開。由國家制定價格的商品和服務種類也極為有限,目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農副産品收購總額和生産資料銷售總額中,市場調節價的比重都在98%以上。
目前,除農業這一傳統産業領域外,商貿流通業是非公經濟比重最高、對行業發展貢獻最大的領域。2010年限額以上統計數據顯示,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四大商貿流通主要行業民營企業數量、從業人員、銷售額、創造利潤、貢獻稅收分別佔比為84.3%、70.7%、65.6%、57.2%和69.2%,大多數指標高於製造業和採礦業等領域。
其次,流通領域中民營資本佔絕對多數並且比重在持續提高。流通領域民營資本不僅開放度最高,而且近幾年仍在持續加大開放力度,民營企業的地位和作用持續提高。按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四大行業統計,民營資本在企業數量、從業人員總數、主營業務收入、利潤、固定資産投資、稅收等主要指標上的佔比均在持續提高,2010年分別比2005年提高13.1、8.9、3.7、6.4、44和1.5個百分點。而在民營流通企業中,絕大多數是中小微企業,佔到企業總數的99.9%以上。
記者:已經出臺的《意見》有哪些特點?出臺了哪些鼓勵民資進入商貿流通領域的措施?
吳國華:新出臺的《意見》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鼓勵民間投資的主要領域,提出了操作性較強的政策意見。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引導和鼓勵發展的領域更加細化。《意見》分別就民間資本進入工業消費品流通、生産資料流通、農産品流通、餐飲住宿及其他生活服務和商務服務領域重點進行了細化和明確。
二是更加突出發揮民間資本的創新作用。加快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是流通業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途徑,是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的有效手段。“207號文件”明確提出要充分發揮民間資本在發展現代流通方式中的重要作用,支援和鼓勵民營企業在連鎖經營和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上積極創新。
三是操作措施更加明確。在政策環境方面,《意見》提出要改善民營企業融資環境,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拓寬融資渠道,採取財政補助方式,切實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還明確提出支援民營企業承擔由財政資金支援的重點工程,並列出了支援民營企業參與建設的具體項目,並要求將更多民營企業納入試點承辦單位予以扶持;另外,還提出要建立民營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體系,加強對小微企業的服務。
記者:商務部將如何推動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
吳國華:首先,要提高各級主管部門思想認識,把鼓勵和支援民營經濟、中小微企業發展,建立服務與促進體系,作為深化流通改革開放的重要任務。各地有關部門要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具體方案,切實採取有效措施,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物流領域。同時,要求各地抓緊建立部門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為各項措施的落實提供強大的組織保障。
其次,針對相關政策措施在執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商務部隨後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研督察組,赴各地開展調研督察工作,跟蹤了解各地區流通領域利用民間投資的情況、效果和存在的問題,對成績突出的地區給予表揚,對落實不力的地區予以通報。
第三,加強宣傳引導。流通領域中小微企業獲取資訊的能力較弱,了解政策、掌握政策、運作政策的能力不強。商務部將通過各種渠道,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各級政府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商貿流通領域的方針政策,及時公開相關産業政策、發展規劃、投資項目、優惠措施、資金扶持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