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憲容:地方增量式金融改革亟待有序規範

時間:2012-04-26 10:33   來源:上海證券報

  易憲容

  當前國內各地的金融市場的增量式金融創新與改革,並不觸及現有的金融市場中既得利益者,因此不可能進入深水區,卻不可避免會盡一切可能過度使用現有的金融體系,中央政府職能部門對此不能不謹慎對待,有序引導,抓緊制定相應的法律制度將這些金融行為引入合規軌道。

  在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獲得國務院批准之後,深圳、上海、天津、廣東及鄂爾多斯等地也推出了一系列金融創新試點。儘管這些金融試點還等待中央政府批准,但是新一輪金融改革的大幕已經啟動。再加上證監會主席郭樹清上任後在國內證券市場推出的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央行擴大人民幣匯率波幅等,更將這場金融改革推得更為深遠。

  那麼,國內新一輪金融改革的核心與實質是什麼?將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所面臨的困境與風險又是什麼?筆者目前的判斷,當前這場金融改革,風聲很大、雷聲也很響,但到底會下多少雨仍然相當不確定。

  從面上看,各地方推出了各種不同的金融創新政策,除溫州的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外,其他地方政府推出的金融創新在中央職能部門沒有批准前是不算數的。畢竟,金融作為一個統一的市場,如果僅是地方意願,要落實那些金融創新政策是缺乏可行性的。

  從當前這些地方政府的金融創新與改革的核心與實質來看,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如何在現有的金融體系及市場之外生發出新的體系與市場,或採取增量式的改革。無論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還是各地正在推出的金融創新,都是一種增量式的金融改革。例如,溫州金融綜合改革的重點,是讓民間信貸市場陽光化、合法化及秩序化,設立村鎮銀行及為微小企業提供適當的融資工具等,每一項改革都是希望在正規的金融體系之外生發新的金融市場與金融工具。深圳推出金融創新措施也是如此。比如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探索深港銀行雙向貸款等等。

  這種增量式的金融創新,是中國前三十年的增量式經濟改革模式在金融領域裏延伸。其核心與實質,就是在不觸動既得利益者的情況下通過增量方式來化解所面臨的矛盾與問題。這種增量式改革,讓中國十幾億人在短短的三十年裏擺脫了幾千年來的貧困,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經濟繁榮。但是這種模式的持續性是令人質疑的。因為,大家都已看到,增量式的經濟增長是建立在過度消耗資源、過度消費未來經濟增長、社會財富越來越向少數人集中的基礎上的。

  再看當前國內金融市場的增量式金融改革。由於這種金融改革與創新是在已有金融體系或市場之外生發出一個新的市場或新的工具,因此這種改革不會觸及現有的金融市場中既得利益關係,從而使得其改革所遇到的阻力相對較小。

  這種增量式的金融創新與改革,更強調金融市場、金融機構及金融工具的增加,而且不強調金融市場運作的市場化,因此這些金融創新與改革往往就無法觸及金融市場價格機制有效運作。比如溫州金融改革試驗方案在批准過程中就把利率市場化最為重要內容去除掉了。

  問題是,在一個統一的金融市場中,無論是存量的市場還是增量的市場,其有效價格機制運作不僅最為重要,而且它也容易相互傳導。如果在增量的金融市場放開對價格嚴厲管制並形成有效的價格運作方式,或利率市場化,那麼這種價格機制很快就傳導到既有的金融市場中去。這就會嚴重衝擊現有的政府對金融市場價格的嚴厲管制。這樣的局面,估計政府職能部門很不願意看到。為此,對增量金融市場的管制也只好同樣不放開。在這種情形下,金融市場改革根本就不可能進入深水區。

  而且,這種增量式的金融創新與改革,其實是顛倒了金融市場現實和邏輯關係。即當前非正規金融市場許多問題,無論是民間信貸市場高利貸盛行,還是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並非是非正規金融市場出了什麼大問題,而是正規金融市場還不夠不成熟、市場化程度還比較低及政府管制過度的結果。如果正規金融市場的成熟度大幅提高、市場化十分深入、價格機制得到有效運作,那麼民間高利貸市場就會大大縮小,中小企業融資就不會那樣困難。因此,要解決國內金融市場許多問題,還得從金融市場成熟性及市場化入手,這就需要全面放鬆政府對正規金融市場各種管制。

  在中國現有的金融體系下,由於政府對金融市場的信用進行全面的隱性擔保,這就不可避免會使增量式的金融創新與改革將盡一切可能過度使用現有的金融體系,事實上各地方政府都有十分強烈的衝動來過度使用現有的金融體系。不管批准了沒有,從各地方政府都在爭先恐後地推出一系列的金融創新政策來看,每一個地方都希望能夠獲得中央政府更多的政策支援,以便能更有利地過度使用現有金融體系。如此,這些地方可以把使用現有金融體系的利益歸於自身或造就出地方業績,而讓整個社會來承擔這些行為所需要支付的成本與風險。

  如果這些過度使用現有金融體系的金融行為沒有嚴格的監管制度來制約,沒有有效的法律來約束,那就會使得金融市場與實體經濟逐漸背離,巨大潛在的金融風險也會在這過程中不斷地積累與放大。有鋻於此,筆者認為,對當前各地的金融創新與改革潮,中央政府職能部門不能不謹慎對待,有序引導。有了中央政府理清各地金融創新與改革的實質及可能面臨的風險,制定相應的法律制度與監管將這些金融行為引入合規軌道,才能促進國內金融市場的成熟化及市場化。(易憲容 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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