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昨天(8日)參加經濟界、農業界政協委員聯組討論時説,實施結構性減稅政策要與改革完善稅制緊密結合。既要減輕企業和個人的稅負,又要使稅制有利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結構調整,有利於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有利於解決分配不公,有利於縮小城鄉和地區發展差距,有利於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
要給不同所有制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讓企業有信心、有條件專注于實業發展,腳踏實地、持之以恒發展實體經濟。那麼要使稅收制度有利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結構調整,需要進行哪些方面的改革?全國政協委員、著名財稅專家賈康認為加速轉變發展方式可以分成三方面:
賈康:加速轉變發展方式可以提煉成三個主題詞,一是結構性減稅,二是特定稅種的有減有增,比如個人所得稅在以後的改革方向上要把低中收入階層的稅負往下調節,適當的增加先富起來的高收入階層的稅負,最關鍵的,是把工薪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綜合起來做超額的徵收;第三是結構性的增稅,稅制要走向現代化跟市場經濟匹配無法回避像資源稅、房産稅等的改革,這樣的改革都有針對性的增稅內容。
應該怎麼樣進行結構性減稅,才能讓企業腳踏實地、持之以恒地發展實體經濟?賈康認為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
賈康:涉及到的事項包括進口環節的關稅有選擇性的降低,包括在上海已經啟動的對第三産業建築、安裝、交通運輸行業的營業稅增稅期待的改革,還有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以及企業創新活動的稅收優惠。涉及到農業方面的,蔬菜的生産經營環節的稅收免除以及配套的,整個蔬菜流通全程降低其他的收費負擔,個人所得稅要在改革中有針對性的實行結構性減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