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退票費降機票改簽費升 調價到底誰來定

時間:2011-10-11 11:05   來源:人民網

  一方面鐵道部下調了火車票的退票費,一方面部分國有航空公司卻開始收取飛機票的改簽費,這不僅給消費者帶來了視覺上的反差,還引發了些許來自市場的不同聲音,比如,頻頻被傳出“債臺高築”的鐵道部怎會突然變得這麼“大方”?屢次提升燃油附加費的航企又為何還要分毫必取?

  “鐵老大”拔毛

  對於國慶節期間出遊或回家的消費者來説,節前鐵道部的一則新規或多或少還是減輕了他們的壓力——9月25日,全國鐵路實行新的退票費標準:按照新規,列車開車前的退票費由原來按每張車票面額的20%計收下調到按5%計收,最低的退票費按2元計收。

  資料顯示,鐵道部最早的退費標準源於1997年12月1日開始施行的《鐵路客運運價規則》。當時的《規則》規定,每10元收費標準為2元/人次,超出1元也按10元計算,即11元的票將收取4元的退票費。2006年1月1日,在種種呼聲之下,鐵道部實行新規:統一按票面價格的20%收取手續費,並四捨五入到元。儘管比1997年的《規則》有了一定改進,但這項改革還是被認為是“隔靴搔癢”。

  但相較于前兩次調整,9月25日新規的“讓步”卻異常明顯:不僅降價幅度很大,退票的覆蓋範圍也比較廣。據了解,與普通列車一樣,動車退票同樣可在火車出發前辦理,同時,退票後鐵道部門會開出退票憑證和報銷憑據。此外,在購票地退聯程票和往返票時,必須于折返地或換乘地的列車開車前5天辦理,特殊情況下,也可在開車後2小時內,退還全部票價,並核收退票費。

  對於本次新規,有分析人士歡呼,“鐵道部終於鬆動了有14年曆史的‘霸王條款’。”和《國際金融報》記者聊天的消費者也對這項規定表達了支援,並希望有更多的惠民舉措能在未來推出。鐵道部有關負責人指出,5%這一數字是業務部門經過週密計算得出的,是在一個合理的收費範圍中確定的標準,並保證此次調整是常態的調整,不與客流量聯動。

  不過也有專家對媒體表示,退票費標準的調整“可能只是與實名制有關的配套舉措。”專家稱,“因為相關規定還表示,退票需持身份證或身份證複印件,代辦退票則需要出示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戶口簿。實際上,非實名制的火車票,不少乘客或許根本沒有必要退票,因為進行私下轉讓的話,就能節省下退票費。但實名制的車票必須經過正常的程式去辦理退票手續。”

  記者還發現,目前還有聲音認為,由於未實行實名制的普通車票一向票源緊張,5%相對低額的退票費可能會助長“黃牛”的倒票行為。

  對此,南京大學商學院教授宋頌興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任何一項措施都有正反兩方面的效果,“不能因為‘黃牛’的氾濫,就不給老百姓實惠。更何況,黃牛黨是社會管理層面上的問題,降低退票費跟票販子的活動沒有必然聯繫。同時,要解決‘黃牛’問題,從長遠來説,得根本上解決火車的運力問題,保障火車票這個稀缺資源的供給更加充足。”

  事實上,《國際金融報》記者國慶假日期間在和“黃牛”交流時發現,他們的生意並沒有想像中這麼好做,且倒票的差價沒有以前這麼大,比如,原先票面額80%的價格“回購”的火車票,現在卻需要出95%的價格。“我們的生意其實還和原來一樣難做。”一位票販子説。

編輯:王君飛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