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點評個稅新政 破解個稅“密碼”

時間:2011-09-01 10:18   來源:光明日報

  9月1日起,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月收入低於3500元(扣除“三險一金”後)的工薪族不再繳納個稅。工薪所得納稅人佔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28%降到8%以下,個稅納稅人數由8400萬減至2400萬。專家指出,個稅改革在“削峰填谷”的同時,對拉動內需有積極作用。但是,透過個稅新政,其背後的更多“密碼”值得探尋。

  削峰填谷

  1994年以來,個人所得稅法先後經歷5次修訂。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後,工資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職工大多能免交個稅,受益者主要是中低收入者。9月1日起,6000萬人免交個稅。

  專家點評: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

  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所得徵收的,它的主要作用是籌集財政收入和調節收入再分配,以實現社會公平。現在個人所得稅真正能低成本徵到的就是靠工薪收入的代扣代繳,特別好管。而對高收入階層,現在個人所得稅實際上可以很輕易地就規避掉。個稅改革應納入配套改革範疇,把起徵點的調整跟稅率的合理化設計和把分類的個人所得稅轉為分類與綜合相結合,達到真正使中國的富裕階層、有承受能力的人群多交稅,中低收入階層少交稅的結果。同時,與CPI掛鉤和以家庭為單位區分不同的贍養系數計徵,具有可借鑒的一些國際經驗,在我國應當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在今後管理條件匹配時,推出具體方案。

  放水養魚

  財政部稅政司預測,此次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的調整,使得政府財政收入全年稅收減少1600億元左右。除了個人所得稅的調整之外,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也進行了調整。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項目的相關稅法規定不僅適用於個體工商戶,也適用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生産經營所得。

  點評: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

  從頂層設計上來看,整個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調整,這是一篇大文章。在這個調整當中需要動用各方面的手段,包括稅收、財政、社保等,還有工資。比如對於低收入者,再減稅,對他來説也沒用,只有加工資才能根本改變收入狀況。個人所得稅在稅收裏面是一個“小弟弟”,其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是有限的。個稅就像放水養魚。此次個稅的調整,僅僅是稅改的一步,它並不是直接對生産或流通環節徵收,因此它對經濟走勢的影響並不直接。但減稅後,歸個人支配的收入增加了,進而會增加消費需求,從而促進經濟的增長。

  老樹新枝

  近年來,我國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漸拉大是突出的矛盾之一。政府可用於影響收入分配的工具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逐漸收縮,更將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重任集中賦予了個人所得稅。我國個稅收入總量佔比近年徘徊在7%左右,不僅與發達國家差距較大,與部分發展中國家也有不小差距,影響了其財政職能和調節作用的充分發揮。既要減,又要補,怎麼辦?

  點評: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

  嚴格意義上講,此次修正案草案只能稱之為“個人工薪所得稅改革”。因為它所涉及的主要是現行個人稅項下的一個徵稅項目——工資薪金所得。其餘的徵稅項目,基本未納入這次調整範圍。此次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減除標準的提高,仍未走出“一刀切”的老路。此次調整雖推出了擴大45%最高稅率覆蓋範圍等加大對高收入者調節力度的舉措,但並非是全部的高收入者,它所能觸動的只是以工資薪金為收入單一來源的高收入者。現行個稅缺陷主要表現在它所實行的分類所得稅制上,不利於調節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老樹也要長新枝——對個稅稅制來説,啟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精細稅制安排勢在必行。(記者 楊亮)

編輯:王君飛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