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工業民用水價倒挂 專家稱企業應為漲價買單

時間:2011-11-04 14:44   來源:經濟參考報
  專家認為,工業企業理應更多為水價上漲“買單”。

  階梯水價是我國水價改革的方向,使滿足盈利性、奢侈性需求的工業用水價格適度高出滿足居民基本需求的生活用水價格,是這一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但《經濟參考報(微博)》記者日前採訪得知,我國工業、民用水價目前還存在著大量的“倒挂”現象,理應更多為水價上漲“買單”的工業企業卻一直“倖免于難”。

  “雖然從全國來看,工業水價是高於居民生活水價的,但這個高出的幅度顯然不合理(過小),如果考慮進工業用水的機會成本和環境保護成本,我國多城市普遍存在工業、民用水價倒挂的現象。”國家水專項《水環境保護價格與稅費政策示範研究》課題組接受《經濟參考報》採訪時表示。

  據悉,上述課題組比較了2010年全國各城市的水價發現,有些城市工業水價和居民生活水價差別很小,居民生活用水第二級階梯水價和工業水價在某些城市已經非常接近。

  記者查閱公開資訊發現,我國很多城市水價政策均存在上述現象:如合肥市,去年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級階梯水價為2.06元/噸,工業水價2.39元/噸,其間只有0.32元/噸的差距;在西安市,二者也僅相差0.55元/噸。

  “工業、民用水價差距過小的定價政策無論從水資源保護還是環境保護的角度,都存在問題。”課題組人員表示,以我國2009年用水量舉例,工業用水佔總用水量的23 .3%以上,居民生活用水僅佔12.5%,二者拉不開差距的定價不能有效控制用水量大的行業;而一般來講,用水量大,排污量就大,目前在我國,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是高於生活污染物排放的,二者水價差距過小也無助於減排。

  與全國多數城市不同,北京市的水價政策就不存在工業民用倒挂的現象。記者從公開資訊了解到,北京居民生活用水水價為4元/噸,工業水價為6.21元/噸,比居民用水第一階梯的水價高了50%以上,每噸高出2.21元。而北京市要求,特種行業(如洗車房、高爾夫球場等)用水價格為61.68元/噸,相關專家認為,這是一個考慮到了環境損失的真實用水成本。

  在本輪水價上漲過程中,課題組發現,雖然多個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提高,但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水量卻沒有太大變化。這表明,居民生活用水量存在剛性需求,水價上漲對這部分的用水需求影響不大;但是相對來説,由於工業用水為盈利性需求,提價對其用水量和污染物産生量都可以起到進一步的控制效果。

  “工業用水價格過低也將導致我國工業企業缺乏進行污水回用、發展再生水的經濟動力。”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副教授鄭祥指出,在我國水資源嚴重匱乏的背景下,污水回用就顯得尤為重要,從保護環境和節約水資源的角度上看,再生水應成為我國工業企業的重要水源之一。據悉,目前全國多城市都已經或即將出臺再生水使用鼓勵辦法,鼓勵企業進行污水回用。但是如果工業水價較低,不能抬高企業的取水成本,則企業就缺乏發展污水回用、使用再生水的經濟動力,從而導致水資源的進一步浪費。

  “從理論上推斷,另一個水價倒挂導致的可能性是:在監管不到位的情況下,工業企業理論上有可能以較低的成本,通過過量的水來稀釋排放的水,使得原先不達標的污染物排放指標達標,從而少交或不交排污費,以減少企業的治污力度和排污成本,卻可能導致環境損害的加劇。”課題組表示。

  而據業內人士透露,這種通過稀釋後的排污“假達標”現象在一些工業企業中確實存在,企業這樣做是因為,與高額排污成本相比,用以稀釋的工業用水價格成本相對較低。

  那麼,什麼樣的工業、民用水價差距才算是合理的呢?課題組認為,對於居民水價來説,應當保持合理的低價以保證居民基本的生存需求;而對於工業用水戶來説,除了使工業水價覆蓋水的生産和輸配成本外,必要時應當涵蓋機會成本和環境成本。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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