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規範乘客條例多 講粗口也可罰5000元

時間:2011-10-08 10:23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港鐵設立不少條例規範乘客,除不時宣傳不準飲食外,原來在港鐵內講粗口、不排隊上下車,甚至捽腳趾等,同樣犯上港鐵規定,最高可判罰款2000至5000元(港元,下同)不等,甚至要入獄。

  報道説,香港鐵路附例共有46條,當中規範乘客的行為附例,則由第21至28條共7條,其中第28條H指出,乘客不能作出威脅性、粗穢及淫褻語言,也不可作出行為不檢、不雅及使人反感行為。使人反感行為,可包括捽腳趾,甚至長時間撩鼻等行為。違例者最高罰款5000元。2007年,曾有一名乘客向港鐵職員爆粗,被罰600元。

  至於附例第22條則規定,乘客不可將腳放在座位上,否則最高可罰2000元。而乘客不守秩序未排隊上下車,則是違反附例第28條C條例,則同樣最高罰款2000元。

  港鐵對乘客所穿的衣服也有規定,乘客衣服或衣物會弄污鐵路物品,均不準進入。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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