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會證據多疑點 加多寶與王老吉戰火重燃

時間:2012-12-31 10:46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我們正在走司法途徑,下月正式起訴廣藥商標侵權。”日前,加多寶品牌管理部副總經理王月貴對媒體表示。加多寶方面的態度是在近日廣藥集團針對加多寶公司提出“訴中禁令”申請一案舉行聽證會,而加多寶要求駁回之際對外界發出的資訊。加多寶與王老吉的戰火重燃在即。

  廣藥訴加多寶三起訴訟案延期

  據廣州媒體報道,本月25日、26日,原本是加多寶應訴廣藥集團的三起訴訟的開庭日,卻出乎意料的全部延期。其中兩起商標侵權糾紛案法院通知延期;另外一起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糾紛的訴中禁令審查聽證會,由於加多寶方面向法院申請延期獲批後推遲至12月27日。

  12月27日,受到輿論熱議的加多寶與廣藥的虛假宣傳糾紛聽證會在廣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當事三方都根據相關立場提出了意見,法庭並未當場作出裁定,相關結果或將擇日公佈。相關專家表示,虛假宣傳案用訴中禁令是極其少見的,並呼籲法院應當駁回申請。

  據了解,在當日聽證會上,廣藥集團提出了兩點申請“訴中禁令”的事項,首先,立即禁止加多寶及其經銷商在廣告和産品包裝上使用“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廣告語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再者,申請立即禁止加多寶在其廣告宣傳及生産、銷售的涼茶産品上使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的詞句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廣藥方面的説法是,加多寶近期所打出的上述廣告詞給了消費者一種“王老吉不復存在”以及“以前的王老吉就是現在的加多寶”的困惑,給廣藥集團帶來了很大的經濟損失,廣藥對加多寶提出的“訴中禁令”申請符合法律規定。

  而加多寶否認曾使用“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的廣告語,並請求法院駁回廣藥申請。“廣藥提供的證據疑點重重,請求法庭予以駁回。”加多寶此案代理律師、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姚嵐在法庭陳述時表示説。同時她還指出,訴中禁令制度是不可以隨意適用於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領域。並且本案的事實不清,雙方的權利都不明確,侵權可能性從何談起。從申請人目前提供的證據來看,並無證據證明其正在或即將面臨的難以彌補的損失,以及該損失是申請人之侵權行為所導致。因此,申請人的禁令主張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

  法律專家稱訴中禁令申請應被駁回

  有媒體報道稱,多名法律界人士均表示,廣藥的訴中禁令獲支援可能性很小。隆安律師事務所趙金一律師指出“訴中禁令”的採用,是為了避免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侵權産品對正版産品造成更大的損害。目前,加多寶的經營行為是基於客觀事實的,應當受法律保護。而惡意禁令,給對方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對外經貿大學教授、資深智慧財産權專家盧海君在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虛假宣傳案用訴中禁令是極其少見的,同時法律條款中也沒有明確規定,另外,縱觀廣藥提交的證據,並沒有證明加多寶有虛假宣傳的嫌疑,法庭應當予以駁回。

  據悉,被廣藥起訴的加多寶更名廣告此前已通過中國廣告協會審查並作出“可以播出”的認證意見,而加多寶方面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如果有足夠的舉證時間,加多寶將有機會拿出更多更有利的證據,以確保法庭作出公正的裁判,體現陽光司法。

  加多寶方面認為,廣藥集團是廣州市政府授權經營管理國有資産的國有獨資公司,以中西成藥製造和銷售為主營,雖然該集團是“王老吉”商標的擁有者,但實際上該企業並無生産涼茶的資格,隨後加多寶一方出示了國家工商總局等單位頒發的紅罐涼茶生産和銷售的相關獎勵證書,並指出廣藥集團出示的照片證據沒有清晰來源。

  “我們的廣告宣傳是按照客觀事實陳述,不存在任何虛假宣傳的成分。反觀廣藥,一直在惡意抄襲加多寶的紅罐包裝、廣告語、行銷創意等,對此,加多寶將一定會用法律手段以維護自己的正當經營行為不受侵害。”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對媒體表示。(記者 趙雷)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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