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0月11日公佈《廢鋼鐵加工行業準入條件》,對從事廢鋼鐵加工企業在佈局與建設,工藝、規模、設備以及産品品質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準入條件”全面提高了廢鋼加工行業的準入門檻。其要求:新建廢鋼鐵加工配送企業年廢鋼鐵加工能力必須在15萬噸以上;到2014年底,改造、擴建廢鋼鐵加工配送企業年廢鋼鐵加工能力應達到10萬噸以上。新建廢鋼鐵加工配送企業要求廠區面積不小于3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手續合法(租用合同不少於15年),作業場地不小于1.5萬平方米。改造、擴建廢鋼鐵加工配送企業要求廠區面積不小于2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手續合法(租用合同不少於15年),作業場地不小于1萬平方米。新建及改擴建廢鋼鐵加工配送企業加工生産系統綜合電耗應低於30千瓦時/噸廢鋼鐵,新水消耗應低於0.2噸/噸廢鋼鐵。
“準入條件”還要求,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劃確定或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居民聚集區和其他嚴防污染的企業周邊1公里內,不得新建廢鋼鐵加工配送企業。已在上述區域投産運營的廢鋼鐵加工配送企業要根據該區域規劃要求,在一定期限內,通過依法搬遷、轉産等方式逐步退出。
業內人士認為,“準入條件”的出臺將在加強環保的同時,提高廢鋼加工行業集中度以及廢鋼加工水準,有利於保障鋼鐵企業的資源供給。
有統計數據顯示,國內廢鋼鐵行業今年的市場規模將達到1億噸。隨著廢鋼鐵供應量的增加,電爐鋼産量不斷提高,廢鋼鐵市場規模有望達到6億噸/年,鋼鐵生産將大量迴圈使用廢鋼鐵。目前,全國年加工配送能力達到10萬-100萬噸的專業化廢鋼鐵加工配送企業佔社會回收廢鋼總量的35%以上,廢鋼鐵加工配送行業從分散到集中的過程才剛起步。(本報記者 汪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