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觀瀾:福建推進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

時間:2012-03-02 13:37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福州3月2日電 (記者 孫賢迅)福建加快兩岸合作先行先試步伐,在兩大中心城市福州與廈門,全力推進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吸引臺灣金融機構入駐。

  進入三月,位於廈門湖裏區的“廈門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去年啟動建設以來,正加快推進,建設機械穿梭于工地。而計劃于省會福州五四路金融集聚區的“福州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也正在緊密規劃之中。

  福建省政府近日出臺支援金融業發展九條措施,從稅收優惠、用地優先、人才激勵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對金融業發展的支援力度。

  為推進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福建加大政策傾斜力度,將金融業發展用地納入市、縣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規劃優質地段,優先安排用地指標。

  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福建支援符合規定條件的臺灣金融機構,按照現行政策和法律法規到廈門設立法人機構、分支機構或代表處。允許臺灣金融保險機構在廈門開展對臺金融服務。參照CEPA相關政策規定,支援港澳地區的金融機構在廈門設立分支機構或參股當地金融機構。重點支援新設綜合類證券、證券投資基金、産業基金等緊缺性金融項目。支援廈門引進外資網路保險專業仲介機構。

  同時,福建還將大力引進有資質的臺灣金融機構在福州設立分支機構,營造總部經濟;推動臺灣金融機構與福州金融機構進行股權和業務合作,引導臺資銀行業機構參與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制。積極爭取“人民幣和新台幣計價結算”試點,建立境外外匯資金的融通中心,率先給海峽兩岸的貿易雙方提供資金的開戶、調撥、貿易融資、擔保和抵押等便利;逐步放寬政策,推進對臺離岸金融業務的開展。

  福建還通過鼓勵金融機構來閩設立總部和分支機構,推進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金融機構總部,福建將給予實際到位註冊資本金1%-3%的開辦補助,並根據地方稅收貢獻額,前2年給予80%獎勵,後3年給予40%獎勵。

  近年,閩臺金融合作不斷取得新進展:試點12年的新台幣兌換業務不斷“擴容”,新台幣兌換業務由銀行櫃面延伸至簽約授權的外幣代兌機構;臺灣富邦間接入股廈門銀行,成為首家入股大陸商業銀行的臺灣金融機構;兩岸共同發起設立的第一隻基金——海峽産業投資基金去年正式運作,福建成為兩岸金融合作的先行區域,臺資金融機構登陸的“橋頭堡”和聚集地。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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