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確診,大哥是腦溢血中風,急需作腦顱手術,無奈因沒有親人在手術書上簽字,醫生照例不予手術。莉莉心急如焚地説:“我簽字,我是他的管理員。”但好説歹説,醫生就是拒不鬆口,面對同死神抗爭的分分秒秒,莉莉急了:“他大陸的親人來臺,辦手續至少得十天半月,病人能等嗎?現在我簽字,我負責!不管手術成功與否我都承擔責任,你們再固執己見,就是見死不救,耽誤了病人,你們負責!”一番話義正詞嚴,擲地有聲,醫生只好同意莉莉簽字後,給大哥施行了手術。手術挽救了大哥的性命,卻落下後遺症,生活不能自理。莉莉又忙著為大哥轉院,請護工,千方百計幫助大哥康復。還熱情幫三哥和我辦理入臺手續,促使我們兄弟早日見面,她還提前為我們租上房子,備好日常生活用品,給大哥送去親情帶來溫暖。今年元月初,莉莉不慎跌倒,手臂骨折,2月26日,她打著石膏吊著繃帶去桃園機場接我,我真是過意不去,她説:“第一次來臺灣,你人地兩生,我不來接誰來接。”當我慶倖大哥遇到了好人,一再感謝菩薩心腸的譚莉莉時,她説:“我是管理員,這是我的責任。”又補充説:“大哥是好人,對我很好。”
“別叫我譚女士,叫我莉莉。”相識不久,她糾正説,接著就叫我們“三哥“四哥”了。我們當然很高興結識這位臺灣的“胞妹”,很高興有這位代理大哥掌管“人,財,物”大權的“家長”。每天下班後,她總是先到我們的住處看看,我們擔心她不按時回家做晚飯,先生會生氣時,她一臉的幸福:“我先生會做飯,我晚點回去正好吃現成的”,她來時不是帶包寶島的水果,就是拎著臺灣的特色美食,大大咧咧地説聲:“吃吧,我請客。”便毫不客氣地帶頭行動,邊吃邊詢問大哥的病情,三哥四哥的衣食住行,生活是否習慣,有什麼困難,然後從布包裏拿出賬本不是為護工發工資就是給我們發生活費,或者帶著我們去購買防雨鞋……
莉莉説:“你們萬里迢迢來看大哥,很不容易,到臺灣,你們是貴客,我理當代表大哥好好接待你們,不能讓你們受半點委屈。”我們説:“花大哥的錢,我們心疼。“她安慰説;”儘管放心,不該花的錢咱一分也不花,有個原則:合情、合理、合法。用你們山東話説:小蔥拌豆腐,一清二楚。”可不是,大的開支她要請示她的上級,各項開支要天天記賬,日清月結,有憑有據,筆筆開支都同我三哥對證無誤。她説:“經濟上不能有絲毫差錯,我既要對大哥負責也要對自己負責。” 莉莉心細如發,一再囑咐老哥們外出注意安全,保管好錢物和身份證。一次去野柳公園,當時,天氣漸熱。乘上大巴車時我正好坐在朝陽處,莉莉見狀,執意把她蔽陽的座位讓給我,還説:“我們當地人,怕冷不怕熱”。 換位時,她又提醒我:“別丟了東西。”當時我沒在意。天呀,她居然在我的座位底下,發現了我脫外衣時丟掉的通行證,她微嗔地説:“説你不聽,丟掉通行證,可回不了家了。”
下車後走人行道,她又在嘮叨:“臺灣路窄,要當心車輛,靠右邊走。”我發現她都是緊靠著我的左肩一起走,我問這是為什麼,她淡淡一笑説:“保證你的安全嘛……”她的話沒有説透徹,但我已理解了她金子般的心。這就是莉莉,我臺灣的“胞妹”!
3月26日,三哥和莉莉一起送我到桃園機場返回大陸,臨別,我説了句:“謝謝你,莉莉,再見了。”依依惜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