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思路發生轉變
“在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履新後,保監會監管思路開始發生轉變,具體表現為‘一抓一放’,首先是放手搞改革,建立和完善保險創新體系,以開放促發展、促改革、促創新。同時著力抓風險防範,實現企業內部管控和加強外部監管的有機結合。”在保險業內人士看來,保險資金運用制度的改革創新,是在逐步放開投資渠道的同時,進行有效、科學的監管。
保監會明確規定,保險公司開展股權、不動産、保險資産管理産品和無擔保企業類、公司類債券等投資,償付能力和財務狀況應當滿足監管規定。保險公司出現償付能力不足或者財務指標下降、不再符合規定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並不得開展新增投資。保監會將根據保險公司的治理結構、償付能力、投資管理、風險控制等狀況,推進和加強分類監管。
根據《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投資股權和不動産的保險公司,需滿足上一會計年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且投資時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的條件。
而保監會也有意主動減少行政審批,擬將審批事項由原有的22項減少到3項,保留高管資格、重大股權投資和資産管理産品。這也反映出支援保險機構自主決議計劃、自行投資、自擔風險的監管理念更新。
“保監會打開大門,讓符合一定條件的保險公司放手去做,在這一過程中加速行業創新。同時,讓保險公司自擔風險,由此強化各公司風險管控能力。”一位監管部門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