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贖回可不是免費的

2013-04-22 14:41     來源:重慶晨報     編輯:范樂

  買理財産品

  多看多問多盤算

  近日,有媒體報道某家銀行的理財産品到期後不提醒投資者,導致資金在投資者賬戶裏“睡”了近3個月,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還有投資者認為理財經理報喜不報憂,在購買理財産品時銀行非常熱情,但售後服務卻漏洞百齣。誠然,這與投資者對專業知識的了解不夠,不認真讀合同有一定關係,但有些小秘密,理財經理還真不會告訴你。比如各家銀行在産品合同裏明確標出清算期的期限,但是客戶在購買時,很多理財經理不會主動説明,因為嫌麻煩。

  業內人士建議投資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産品時,最好多看多問多盤算。

約束忽悠霸王條款拖延誤導

  約束忽悠霸王條款拖延誤導

  這些小秘密,理財經理不一定告訴你

  銀行理財産品市場已從2004年的幾百款發展到現在的上萬款産品,呈現出幾何級數上漲態勢。但投資者對理財産品的認知程度,卻並未隨著産品發行數量的飆升而大幅提高。部分投資者就將銀行理財産品與定期存款做片面比較,對預期收益、到期日、到賬日等專業術語也一頭霧水。有些小秘密,理財經理也不一定告訴你。

  消費者購買理財産品時應該注意什麼?如何正確認識理財産品?該怎樣保護自己的利益和合法權益呢?重慶晨報記者連日來走訪了多家銀行,試圖為你找到答案。

  霸王條款

  拖延誤導

  A 理財産品和儲蓄,根本是兩碼事

  提醒:理財産品有風險,搞不好要蝕本,最好謹慎投資

  重慶某銀行渝中區支行的客戶經理程晨工作3年。説到投資者對理財産品的認識,程晨有些無奈:“大多數人進來的第一句話就是:有好多利息?比定期高多少?好久能取?但很少有人問産品的投資渠道、相關風險或適用群體。”

  程晨説:“銀行理財産品是一種風險收益水準介於儲蓄存款和股票投資之間的多樣化投融資工具。既然是投資,那就需要承擔相應的風險。不僅有可能得不到任何收益,還有可能會部分損失或全部損失其投資本金。而儲蓄存款零風險收益固定,這完全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B 看清楚!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提醒:預期最高收益看著很美,但扣除費稅等,實際收益要低得多

  程晨遇到這樣一位客戶,“小程,這上面怎麼寫的都是預期收益?那有可能達不到哦!?有沒有確定了收益率的産品?我覺得要穩當些。”這位客戶問得很直接。而懷著這樣想法的客戶不在少數。

  程晨説,在實際投資中,一般很難實現産品説明書中的預期最高收益,且預期收益一般以年化收益率展示。比如一款結構性理財産品預期收益是在1%到7%,那麼這款産品的收益就是在1%到7%之間徘徊,是不固定的。如果扣除預期最高收益中的費稅因素,産品到期的實際收益將遠低於預期最高收益。一些外幣理財産品的預期收益還受到匯率因素影響。如某款外幣理財産品雖然到期實現了預期最高收益,但投資幣種匯率水準的大幅下跌也會導致産品的實際收益遠遠低於預期最高收益。對投資者而言就是賺得了預期收益,但未賺得實際收益。

  C 産品到期後還有個“清算期”

  提醒:如果銀行未告知具體的“清算期”,可向銀監局投訴

  一位重慶某國有銀行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相關負責人告訴重慶晨報記者,客戶贖回銀行理財産品時,在不知不覺中被理財産品的“清算期”擺了一道。"清算期’銀行業內術語叫‘T+N’ (T指的是産品到期日,N指天數N0),即産品到期後並不意味著客戶的本金和收益能當天到賬,而是進入還本‘清算期’。N的時間越長,客戶損失越大,因為在這個期限裏,客戶的資金是沒有任何收益的。”該負責人説。

  “如果是分行發行的理財産品。一般情況下,産品到期日中午銀行就會開始清算資金,當晚便可到賬。但理財産品若是在總行購買的,時間大致在2到3天左右。雖然各家銀行都會在産品合同裏明確標出清算期的期限,但是客戶在購買時,很多理財經理並不會主動説明,因為太麻煩。如果客戶如果不夠細心,就容易忽略了這一隱性的霸王條款。”該負責人繼續説。

  該人士説,如果銀行未在市民購買産品時告知“清算期”等相關事宜,甚至出現刻意隱瞞或矇騙消費者的行為,消費者可向銀監局投訴。

  D 募集期不計利息,越短越好

  提醒:投資者可辦理七天通知存款減少損失,利息要高得多

  市民張先生長期關注各家銀行的理財産品,他發現有些銀行理財産品的募集期太長了,而且很多銀行在銷售理財産品時往往把重點放在産品的理財時間、預期收益上,而忽略了募集期的告知。

  對此,重慶某銀行理財經理張琦表示,銀行的理財産品募集期長短不一,短的一兩天,長的一個多月。“通常來説債券、票據類産品募集期為1到5天,代銷信託産品或私募基金募集期較長,一般是15天到一個月。按理財産品的協議規定,在産品募集期內,投資者的資金是不計息的。”

  投資如何避免募集期帶來的收益折損呢?張琦表示:“市民可在客戶經理的幫助下開通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來減少損失,如果購買理財時距離起息日大於或等於7天,簽訂該協議後,起息前的資金就會按照7天通知的利率(1.35%)計息,可取得比活期高數倍的利息收益。另外,開通銀行卡手機短信提醒業務也不錯。”

  E 理財到期日資金到賬日

  提醒:各家銀行規定不同,購買理財産品時最好問清楚了

  市民王曉波先生去年9月1日在重慶某銀行購買了一款27天的短期理財産品,準備到期後,去購買另外一家銀行在9月27日當天發行的一款收益較高的理財産品。“結果27號那天我發現資金沒到賬,最後我才知道,這款産品規定的到期日是9月27日,而資金到賬日卻是9月30日。只能眼巴巴地看著那些高收益産品售完。”

  工商銀行的理財經理陳女士表示,關於理財産品到期後資金到賬問題,各家銀行規定不一樣,市民在購買時要弄清楚資金的實際到賬日,以免給自己帶來不便。因此,客戶在購買理財産品時不但要問明白起息日,還要問明白到賬日。

  提前終止

  提前贖回

  不是一回事

  提醒:提前贖回可不是免費的,往往要交一定額度的費用

  家住龍湖花園的秦先生前不久投資20萬購買了一款半年期的銀行信託理財産品,預期年化收益率為5.6%。“大概過了3個多月,該産品提前終止,最後,我連本帶息共收到了包括本金在內的20.28萬元,實際收益為2800元。”而事實上,按半年計算的話,秦先生的收益應該有5600元。對於産品提前終止的原因,銀行給出的解釋是:融資企業提前還款,所以信託産品提前終止,而且産品合同中已説明“銀行有權提前終止理財産品”,因此屬於正常現象。

  市民吳先生在前年投資30萬購買了重慶某保險公司的一款萬能型保險理財産品,他在途中急需用錢提取幾次理財資金,事後發現每次取錢時都被收取了手續費。“我在自己的理財賬戶裏取自己的錢為什麼還要交手續費呢?”吳先生不明白。

  對於理財産品的提前終止、提前贖回的解釋,重慶某銀行的理財經理謝女士説:“秦先生的案例就是屬於理財産品提前終止,即在約定滿足一定條件下的自動終止為提前終止。而提前贖回是在一定條件下,市民可提前贖回。吳先生購買的是萬能保險,在猶豫期過後就能隨時提取自己的賬戶價值,但因為每個産品都有一定的封閉期和贖回限制,提前贖回並不是隨時贖回。另外,提前贖回需要支付一定額度的費用,所以,市民在購買理財産品時對産品的提前終止、提前贖回事宜要有個底,這些都在産品説明中有詳細介紹。”

  不過,重慶晨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理財産品是否提前終止,決定權大多掌握在銀行手中,投資者往往只能被動接受。而且很多銀行理財産品購買合同上寫有“銀行有權提前終止理財産品”的説明,但投資者卻無權提前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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